本地男團MIRROR去年7月於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墮屏意外導致兩名舞蹈員受傷。警方調查後指有人虛報裝置和機械組件的重量,上月落案起訴演唱會總承辦商藝能工程2名項目經理及1名技術統籌「串謀詐騙」罪,昨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30日,待控方準備區院轉介文件,庭上透露有7名控方證人。
被告依次為藝能工程項目經理吳凱瑩(40歲)、技術統籌林志華(59歲)及項目經理梁耀祖(48歲),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以及一項屬於交替控罪的欺詐罪。
3人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期間不准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住址,每周到警署報到,不得與控方證人討論本案案情。其中吳和林獲准於指定期間分別到新加坡及馬來西亞工作。
警方去年11月完成事故調查,指藝能在呈交康文署的場地申請文件上,虛報一批裝置和機械組件的重量,與其實際重量相差極大,以涉嫌「欺詐」和「容許物件從高處墜下」拘捕5人,其中4人是藝能工程職員,另外1人是次承辦商、協興隆工程有限公司的高級技術員。除上述3名被告外,另外2名被捕人現已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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