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三十一年(公元一三九八年)閏五月,太祖朱元璋駕崩於南京西宮,遺詔命皇孫朱允炆繼位,史稱建文帝。朱元璋以布衣起兵,開創了一個大一統的王朝。《明史》稱讚他「以聰明神武之資,抱濟世安民之志,乘時應運,豪傑景從,戡亂摧強,十五載而成帝業」。

朱元璋駕崩之前發布遺詔,第一句話說,「朕膺天命三十有一年,憂危積心,日勤不怠,務有益於民。奈起自寒微,無古人之博知,好善惡惡,不及遠矣。」朱元璋對自己的這個評價,我覺得其中「憂危積心,日勤不怠」這八個字,非常準確地概括了他的心態。我們看到朱元璋做了很多非常明智的軍事決定,奪取了天下,但是他也殺了很多人。我們談歷史不僅要談一些正的價值或者是主張,也要吸取一些教訓,所以我們要看一看朱元璋到底因為甚麼殺這麼多人,他到底有哪些失策的地方。

◎節儉苛刻 臣子赤貧

首先,朱元璋非常勤政,也極為節儉,但是這方面我覺得他走入了一個極端,對大臣太苛刻。作為皇帝你自己可以節儉,但是對大臣不能太摳門。明朝官員的工資是中國所有朝代中最低的。一個七品縣官一年的俸祿是90石,這是個甚麼概念呢?相當於70畝地的產量。如果跟唐朝比較一下,唐朝剛開國時,實行「均田制」,政府給每一個成年男子100畝土地,可見朱元璋時期的一個縣官所拿到的俸祿,還不如唐朝一個最普通的男丁能夠收到的糧食多。

《明史》第一百六十四卷記錄了庶吉士(翰林院內的短期職位)孔友諒給明宣宗上的一道表,裏面說,「國朝制祿之典,視前代為薄。今京官及方面官稍增俸祿,其餘大小官自折鈔外,月不過米二石,不足食數人,仰事俯育,與道路往來,費安所取資。」意思是我們這個朝代的俸祿比前代都要少很多,而且他提到一個詞「折鈔」,就是官員的俸祿不但低,而且不是全額發放。比如說,你每個月應該得到7.5石糧食,實際上只能領到2石,剩下那些怎麼辦呢?國家發給你鈔票。但當時通貨膨脹非常厲害,發給你的鈔票說能夠買5斗米,實際上可能買不到那麼多。官員除了自己要吃飯之外,他還有很多辦事人員,如長隨、轎夫、廚師,還有一些師爺,他底下還要養一班人,他自己都吃不飽飯,怎麼給這些人發工資,而且還有交通費、人情往來等等開銷,所以明朝官員的生活很苦。

《明史》中還記載了一件事,朱元璋時代有一個學士名叫羅復仁,這個人是個書呆子,但是他也為朱元璋得天下立下了功勞,他曾勸陳友諒的兒子陳理投降,所以朱元璋讓他做了學士。朱元璋覺得這個人特別老實,所以給他起了個外號叫「老實羅」。一天,朱元璋突然想起他來了,決定去看看他,就到處找他的住處,最後七拐八拐,在一個貧民窟裏找到了一個破房子,羅復仁就住在那裏,要知道,羅復仁可是國家的一個高級知識分子啊!朱元璋進到他家的時候,他正穿著工人的衣服自己刷牆呢。他一看皇帝來了,吃了一驚,趕緊讓他老婆抱了一個小凳子請朱元璋坐。朱元璋說,你怎麼住這麼破的房子?他說,沒辦法,我就是這麼窮啊。後來朱元璋給了他一個大宅子。他拿著國家的工資,連給自己買個房子都買不起。

◎喜怒無常 國事獨攬

在朱元璋身邊當官,不但待遇差,而且不知道甚麼時候就莫名其妙地捲入了一個甚麼案件,丟了腦袋,像空印案、郭桓案,都是這樣的。而且朱元璋的想法難以預測,不知道他甚麼時候突然就發怒了,官員的腦袋可能就不太安穩。

《明史》中記載了大文學家袁凱的一件事情。有一次,朱元璋要殺一批人,列了一個名單給袁凱,讓他把名單送給太子看一看。袁凱拿著這個名單給太子,太子一看要殺那麼多人,就把一些人的名字塗掉了,說這些人不要殺。袁凱拿著名單交還朱元璋,然後準備走。朱元璋叫住了他問道,袁愛卿,我要殺人,太子說有些人不該殺,你覺得我們兩個誰做得對呀?袁凱馬上就傻了,這兩個人都不能得罪啊,一個是現在的皇帝,一個是未來的皇帝。袁凱反應很快,馬上跪下來說,「陛下法之正,東宮心之慈」,意思是說陛下殺人是維護法律,太子要赦免人是因為太子心慈,所以兩個人都對。結果朱元璋說,你是個老滑頭,兩邊討好,因此對袁凱有些看法。袁凱感覺自己處境危險,於是跟孫臏學了一招——裝瘋,才躲了過去。

朱元璋對大臣有一項極富侮辱性的懲罰措施——廷杖,就是當廷打板子。一個大臣一旦不小心惹怒了他,當時就會被脫掉官服,在眾人面前打屁股。這對當時的知識分子是一個極大的侮辱。此外,朱元璋還興起過「文字獄」,也殺了不少人。孔子說,「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君臣之間不是主人和奴才的關係,互相之間要尊重,這才是君臣正常的相處之道。

前面講過朱元璋非常的勤政,他這種勤政也是有問題的,讓我想起在《隋唐盛世》那一部裏講到過的隋文帝,隋文帝也非常勤政。為甚麼這種勤政有問題,我們在那一部中講過了,這裏就不再重複了。國家的大事小事都由皇帝一個人來決定的話,是不可能不犯錯誤的,一旦犯錯誤,影響面就非常大,所以朱元璋的勤政,在我看來是走到了一個極端上。

◎法令嚴苛 濫殺功臣

朱元璋後來可能也對自己過於嚴酷的法令感到後悔,洪武二十八年,即朱元璋臨死前的兩三年,他講了這樣一番話:「懲創姦頑或法外用刑,本非常典,後嗣止頒《律》與《大誥》,不許用黥剌、剕、劓、閹割之刑。臣下敢以請者,置重典。」意思是法律過於嚴酷,不是一個正常的狀態,後代的人,只根據《大明律》和《大誥》來判決案情,不許用臉上刺字、砍腳、割鼻子、閹割之刑。

有人認為歷朝歷代的國君都濫殺功臣。實際上在歷史中,真正殺功臣的只有兩個皇帝,一個是劉邦,一個是朱元璋。劉邦殺得沒有朱元璋狠,因為劉邦的出身比朱元璋要高一些。雖然劉邦也算是布衣起身,但是他還是泗水亭長,相當於地方的一個公務員;朱元璋的社會地位是非常低的。

在中國歷史上,那些貴族出身當皇帝的人,通常對功臣都比較好,像李淵、李世民,他們不但不殺功臣,李世民還建「凌煙閣」。為甚麼會這樣呢?因為他如果是貴族出身的話,那些幫助他打天下的人,本來就是他的部下,他們之間的上下級關係,在打天下之前就已經有了,只不過現在大家地位都上升了,他變成了皇上,那些人變成了功臣;而一個布衣起身的皇帝就不一樣了,他和那些功臣過去沒有上下級關係,地位是平等的,那麼突然間這些人要向他跪倒磕頭,管他叫皇上,不但向他磕頭,還要給他的兒子磕頭,還要讓他的兒子孫子們世世代代做皇帝,這個國君就覺得,他們可能接受不了這種地位的變化,所以平民當皇帝的話會殺功臣。我們看到在歷史上似乎有這樣一種規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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