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共歷史上看,為中共效命的黨徒沒有被中共整過的是少之又少,結局悽慘的是大有人在,尤其是那些替中共做了許多見不得光事情的特務,更是如此。本篇說說中共首任國安部長凌雲的迷途。
1917年出生於浙江嘉興的凌雲,原名吳沛霖,1938年加入中共,先後在山西新軍教導第二師、山西青年軍官教導團、晉綏軍政民幹部訓練委員會工作。
應該是其表現突出,並得到了上級的信任,他在加入中共的第二年就得以到陝北公學學習,還擔任校黨總支委員,負責保衛工作,通俗說就是專門在內部抓「內奸」,抓「國民黨特務」的。
據大陸《中國新聞周刊》2018年的報道,凌雲在1941年8月被調入臭名昭著的中共中央社會部。據將其調入的中央社會部治安科科長陳龍的妻子余海宇回憶,凌雲很能幹,文筆出眾,頭腦清楚,做事認真,凡是他經手的事都清晰明瞭,有條不紊。
中共中央社會部是1939年成立的,負責情報、反情報,即特務工作,算是中共國家安全部最早的雛形,首個部長是一生作惡多端的康生。1949年,中共情報工作改由中央軍委總情報部與公安部分工實施。1955年,中共組建中央調查部,1983年撤銷,成立國家安全部。
頗有能力的凌雲進入中央社會部很快得到了康生的賞識。中共黨內還有一種說法就是「凌雲」乃是康生給起的名字。既然深受康生器重,凌雲不管是否情願,都走在了助紂為虐的道路上。
毛在1942年發動的延安整風運動中,康生藉機大搞逼供信,幫毛將大批黨員打成特務、叛徒和內奸,炮製了一大批冤案,將延安變成了一片紅色恐怖中,凌雲絕不可能一塵不染,甚至積極參與其中,抓出了一個又一個潛藏的所謂「內奸」。不知在夜深人靜時,凌雲是否有過些許的恐懼?
延安整風後,積怨甚多的康生在毛的保護下並未受到清算,並在1945年6月的中共七屆一中全會上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之後開始失勢,1947年轉任山東省委書記等,做基層的土地改革調研工作。康生點名讓凌雲隨團擔任自己的貼身秘書。
在隴東、晉綏、山東渤海等地參加土地改革期間,康生施行了極為殘酷的政策,幾乎殺掉了每一個地主和富農,使許多人對其產生憎惡。
當時,康生發明的眾多酷刑中包括:把囚犯拴在馬後,然後,鞭打那匹馬,驅使他拖著受害者不停地奔跑,直到把他拖死;把醋灌進受害者的喉嚨;用一根馬尾刺進受害者的陰莖……康生的所為,身為其秘書的凌雲不可能不知曉,而深得信任的他又參與了多少呢?難道沒有背負罪責?
1949年中共建政前,康生被毛委任為山東局書記、華東局副書記。因不滿這樣的安排,康生開始撂挑子養病,並休養至1956年。而凌雲只在濟南公安局幹了兩年多,就被調往北京。
1952年4月,凌雲四十年代初在中央社會部的頂頭上司,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兼政保局(一局)局長陳龍的健康惡化,在其提議下,公安部部長羅瑞卿將凌雲調到公安部,任政保局局長,算是幹上了自己的老本行。
作為公安部最重要的一局的局長和部裏的「紅人」,凌雲參與了公安部很多大案要案的辦理。
首個案件是廣州的「二陳案」以及由此引出的「梁俠中統特務集團」。「二陳案」說的是原廣州市公安局局長陳泊、副局長陳坤被認定在廣州市清匪反特和鎮反工作中存在右傾偏向而被撤職逮捕,受此案牽連,廣州又逮捕了「梁俠特務集團」案共263人。
儘管具體辦案人經過審理得出結論,認為「梁俠中統特務集團」一案沒有根據,應予否定,但在羅瑞卿的「此案不能動搖」的批示下,凌雲轉批稱「審不出中統特務來,說明我們審訊工作的無能」,由此許多人屈打成招。
此後,凌雲經手的最重要的大案就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才獲得平反的「饒潘揚內奸集團」,而這是毛刻意炮製的一宗冤案。
1955年,在批判胡風思想的同時,毛在清洗完所謂的「高崗、饒漱石反黨集團」後,為了進一步消滅黨內異見者,於當年7月,在全國開展了「肅清反革命運動」或「消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運動」,即肅反運動。
7月16日,上海市委第三書記、常務副市長潘漢年和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揚帆先後被捕,兩人都被認定是一宗重大「反革命」案件的主犯。此後就稱之為「潘漢年、揚帆反革命集團案」,簡稱「潘揚案件」或「潘揚事件」。凌雲具體負責「揚帆專案組」。
潘、揚被捕後,經過了長達8至10年的「預審」囚禁後,1963年,潘漢年以反革命罪被判15年徒刑,文革中再次被捕入獄,直至1982年8月才得平反。揚帆則被判刑16年,前後關押24年。
另據統計,「潘揚案」所涉及到的人員達千人之多,直接被捕者就有830人,受黨紀處分者也有100餘人。
事實上,潘、揚被捕的真實原因是毛為了掩蓋中共與日軍暗地裏勾結,並進行秘密談判的見不得光的歷史。因為抗戰後期,正是二人代表毛秘密與日軍接洽談判。
此外,關於揚帆案,凌雲曾在懷念自己社會部老上級的文章中刻意強調是江青定下的調子,原因是他曾是當年在上海的藍蘋,也就是日後的江青的間接上級。這倒也符合江青對於了解自己經歷、睚眥必報的性格。
毛發動「反右」運動後,凌雲於1961年兼任改造右派分子工作領導小組成員。1965年任公安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文革開始後,如同其它國家機關一樣,公安部也被「砸爛」,並被指責有一個「以羅瑞卿為首的地下黑公安部」。1966年6月5日,公安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徐子榮,黨組成員、副部長劉復之、凌雲,政治部主任尹肇之等人被先後宣佈邊工作邊審查。
8月後,調瀋陽軍區副政委李震、二十一軍政委施義之等人前來領導公安部的文革,接著又調來41名軍隊幹部對公安部實施沒宣佈軍管的「軍管」。12月12日,中共中央批准將徐子榮撤職審查,劉復之、凌雲、尹肇之停職反省。公安部領導幾乎全部被停止工作。
1968年2月,公安部225名幹部、職工被誣為「叛徒」、「特務」、「反革命」、「走資派」,45人被逮捕入獄,其中包括副部長徐子榮、楊奇清、汪金祥、凌雲、嚴佑民及17位局長、副局長。不無諷刺的是,此時的凌雲與揚帆成為了獄友,而這都是拜中共所賜。
不過,凌雲認為自己進秦城監獄、坐了7年牢要歸因於康生。他回憶早在康生在山東進行土改工作期間,自己就可能得罪了自己的上司。當時,康生老婆曹軼歐認為渤海區黨委秘書長彭瑞林的夫人歷史上參加過國民黨三青團,是「國民黨分子」,要凌雲查究她的「政治問題」,但凌雲經了解情況後,沒有理會。
1949年,時任山東分局組織部副部長的曹軼歐又認為自己在山東分局內遭到嚴密監視,分局領導們要凌雲對曹做疏解工作,但凌雲不但沒有疏解成功,反而得罪了對方,成為與康生斷交的開始。他後來表示:「我真後悔做了這件蠢事。」
1952年,凌雲和陳龍一起去北京醫院看望康生,但被曹軼歐擋了回去。1955年「高饒反黨聯盟事件」爆發時,康生給中央寫信,說他原來的秘書沙陶和凌雲都是被饒漱石收買的「反黨分子」。材料轉到公安部,羅瑞卿沒有理會。
文革時,康生成了「中央文革小組」的顧問,他親筆寫下許多批語,說凌雲是「叛徒」「特務」,並炮製了一個所謂「彭真、羅瑞卿、徐子榮、凌雲內奸集團」。康生與凌雲的恩怨真相到底如何,由於當事人都已死去,已經無法確切知曉了。
文革後期,華國鋒兼任公安部部長後,揚帆及公安部的高官們被從秦城監獄放出。隨後,揚帆被轉送進勞改農場。他在獄中的精神本已瀕臨崩潰,眼睛也看不見,渾身是病,幾度病危。
到了農場,他經常自言自語,甚至兩度衝出屋去,跳入河中,所幸被當地農民救起。而凌雲則被恢復了副部長職務,繼續兼任一局局長。
因為凌雲長期從事情報工作,因此1979年鄧小平訪美時,他被任命為安全工作小組副組長(組長由一名副總理親任),並得到了鄧的賞識。1983年國家安全部成立後,鄧親自拍板,讓凌雲出任首任部長和黨組書記。
然而讓凌雲沒想到的是,他的部長職位剛做了兩年,就發生了其下屬司長俞強聲、也是前中共政治局常委俞正聲的哥哥的投奔美國事件,並最終導致中共潛伏在美國中情局40多年的最高級別間諜金無怠的被逮捕。
俞強聲的投美,給中共不小的打擊,也讓鄧對凌雲非常不滿,鄧親自下令對凌雲「免去黨內外職務,嚴格審查」。雖然最終結論是「用人失察」,但其仕途也戛然而止了。自此,他不再擔任中共的任何職務,包括榮譽性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之類,也不能以探親、旅遊等任何名義出國,直至他2018年死去。
凌雲追隨中共的一生,可謂是大起大落,而這不過是咎由自取,因為他選擇的正是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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