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強推「港版國安法」,引發港人強烈抗議。今日,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表聲明表示,「港版國安法」草案的說明中,提到行政長官有權指定若幹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以及中央機構可行使管轄權,會損害本港司法獨立。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6月23日)見記者時反駁稱,「港版國安法」草案提及的相關內容,並非是特首指定某位法官去審理某一案件。她又指,指定法官去做某類案件並非罕見,如商事仲裁案件都有指定法官名單,而特設針對某類案件的專門法庭如土地審裁處,法官也由特首委任。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回應林鄭相關言論時說,勞資審裁處是審理民事案件,不涉及政府,法官亦無權判刑事懲罰,根本不能與「港版國安法」相提並論。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政府在有關案件中是訴訟一方,特首是日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明顯角色衝突。一批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影片截圖)
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表示,政府在有關案件中是訴訟一方,特首是日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明顯角色衝突。一批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影片截圖)

身在外地的陳文敏對《香港電台》表示,特首有關做法並非任命法官,而是指派特定法官審理特定案件,政府在有關案件中是訴訟一方,特首是日後國家安全委員會的主席,明顯角色衝突,一批由特首認可的法官才能處理國安案件,會令人對司法獨立失去信心。

陳文敏又質疑,為何要由特首作出任命,而不是由首席法官決定,特首又根據甚麼準則作決定。

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亦批評,國安法屬於刑事案件,如果由特首「政治揀選」法官名單,將會破壞司法獨立。他指出,國際上亦不會由行政機關決定司法人選。

對此,有香港財經界人士評論說,「其實李國能及陳文敏和中共及香港特區政府講法律及國際法真是對牛彈琴啦。好比你和無惡不作的黑社會講孔孟之道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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