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港版國安法」傳出擬將條文中「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為「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5月28日表示,條文中增加「活動」2字之後,除了參與活動外,在場的人也可能觸犯法律,港版國安法是「魔鬼在細節」,而整個過程港人無從參與,港人憂慮正常。
據港媒報道,陳文敏接受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將「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改成「禁止危害國安的行為和活動」,條文用詞相當廣闊且模稜兩可,他形容這是「魔鬼在細節」。
他說,「活動」2字加入條文後,除了參與活動之外,在場的人也可能有機會觸法。而執法機關和司法機關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也可能有不同詮釋。
陳文敏指出,香港法律與中國法律不同,香港法律通常較為仔細,會界定清楚才能讓人守法及執法;但中國法律留有很多空間,可能會讓執法人員「抓了再說」,侵害到民眾的人身自由。
關於推動港版國安法是為了「修補法律漏洞」,陳文敏說,過去9個多月的反送中運動,抓了8千多人,「香港法律如何不足夠」。訂定港版國安法只是為了降低構成罪行的因素,並擴大罪行範圍。
他強調,即使中共人大有訂立法律的權力,也應該受限制,不可違反基本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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