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建議修訂備受爭議的《逃犯條例》(又稱「送中」條例),引起社會多個界別及國際的關注。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昨晨舉行首次會議,由委員會的最資深議員民主黨涂謹申主持選主席程序。議員多次提出規程問題,泛民與建制派互相爭論,兩小時的會議最終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要再另定開會期。民主派議員重申,港府應在條例加入「日落條款」規定失效時間以處理台灣殺人案。
立法會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昨日舉行首次會議,會議內外皆劍拔弩張。立法會外,民陣早上8時舉行集會反對修訂,包括多名民主派議員等數十人,高喊「反送中」、「撤回引渡條例」、「守護香港、齊抗惡法」等口號。
民陣場外反「送中」條例
民陣召集人岑子杰批評政府借台灣殺人案修訂《逃犯條例》,是有其政治目的:「之前大陸公安局長說過,香港有300個被中共視為逃犯的人,要送回大陸審。所以我們特首要賣乖去修訂引渡條例,將中共的眼中釘送回去。」
民陣要求林鄭月娥撤回引渡條例修訂,並促建制派聆聽市民的聲音,「希望建制派做一次人,告訴特區政府他們會反對的」。岑子杰宣佈民陣與民主派在本月21日開始有全港性的街站,月底將再次動員遊行抗議,呼籲市民踴躍支持,一起要求政府撤回引渡條例。
民主派拉布休會 未選主席
立法會內,法案委員會早上8時45分第一次開會,按慣例由最資深議員、民主黨的涂謹申主持,按議程先選出正副主席。涂謹申先逐一讀出參與會議全部62名議員的名單,接著多位民主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議會陣線議員區諾軒要求其他議員肅靜,又指涂讀錯民建聯張國鈞的名字。
議會陣線毛孟靜則質疑法案委員會匆匆成立,議員只有三日短時間決定是否加入,不合規矩;且今次會議與屬恆常會議的工務小組委員會「撞期」,違反一貫慣例。結果未選主席,每人就有一輪發言時間,引起建制派的不滿。
建制派質疑涂沒有權力處理開會時間,僅是主持主席選舉,其後兩陣營互相爭論,多人叫囂,其間工聯會郭偉強向涂謹申高叫:「你唔好扮垃圾得唔得!」涂指其言論有冒犯性質,但郭在多次警告下不願收回言論,涂於是下令驅逐郭離場。
爭議到十時,涂謹申指要休會考慮法律觀點,到10時45分才復會,他宣佈不夠時間選主席。會議最終開了兩小時,都未進入第一項議程。
建制派再圖改議事規則
法案委員會共有62名議員報名參加,建制派佔36人,民主派議員則全部加入。有人數優勢的建制派原預定推舉謝偉俊及陳振英出任正、副主席。
會後,建制派議員表示極度遺憾及失望,批評民主派瘋狂「拉布」,又再次蘊釀要修改《議事規則》,工聯會揚言會建議限制會議主持人的唯一職務為選舉新主席,並更改由資深議員擔任主持人的安排。
涂謹申會後召開記者會,強調自己是按照議事規則進行,相信自己的決定正確,經得起任何法律挑戰。他又批評當局要在3個月內通過草案是非常不負責任,強調立法會並非橡皮圖章,「這個程序是如此重要,這麽複雜,這麽爭議性的法律。跟內地談了20年,20日諮詢,兩個月拿出來,然後定三個月完成?不是吧?」
秘書處:改期或續會涂決定
立法會秘書處其後表示,法案委員會在未選出主席之前,無論有關會議要改期或續會,都由主持會議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作決定;而法案委員會組成後,首次會議選舉主席,須由出席議員中排名最先者主持選舉。
涂謹申表示,會盡快合理地安排下次會議,並按會議常規、法律顧問及秘書處意見處理下次會議事宜。
民主黨林卓廷批評建制派一不順自己心意便揚言要修改《議事規則》,是濫權的做法,「當民主派依據《議事規則》、按程序合理處理所有規程問題,他便說人濫權,這便是建制派『搬龍門』雙重標準的面孔。」他並質疑保安局長李家超「心急」到法案委員會聽取議員意見,解釋政府有關逃犯條例的政策,原因是認為有保皇黨保駕護航。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對修訂《逃犯條例》的法案委員會首次會議未能選出正、副主席,表示失望和遺憾,希望盡快啟動審議程序。他並回應民主派提出修例時加入「日落條款」、即單次處理台灣殺人案的建議,質疑每次發生同一件事情,都要展開一次法律程序,認為不是有效方法。
林卓廷則批評港府一再以台灣殺人案為借口是偽善:「台灣政府講得很清楚,如果以現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的任何引渡條款,都不會接受。我希望政府不要用這單如此悲慘的命案作為藉口,去誤導公眾作為修訂逃犯條例,日後將香港人士移交大陸大開綠燈,我希望政府不要再欺騙市民了。」
改規則後大會首次流會
公民黨黨魁楊岳橋也反駁李家超的說法,強調民主派早已提出「日落條款」,但當時政府的回應不置可否,他呼籲港府及建制派接受民主派的建議,回頭是岸。
另外,昨日下午的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今年財政預算案的《撥款條例草案》,在下午4時半流會,是2017年修改《議事規則》後的首次。期間議員共提出5次點算人數。
民主派會議召集人毛孟靜表示,民主派點人數的目標是抗衡修訂《逃犯條例》,延續在法案委員會上的抗議。她又說,立法會有40多名建制派議員,要有足夠法定人數是輕而易舉,民主派並不保證會出席會議。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傍晚6時半重新召開會議,一小時後暫停,今日續會。◇
反送中聯署1.5萬人促撤修例 「原《條例》非漏洞而是保障」
由立法會議員、政黨、公民團體組成的「全港反送中聯盟」昨日下午在中環舉行社區論壇,討論引渡修例的影響。
1996年在立法局見證逃犯條例通過的前立法會法律界議員吳靄儀,強調當年是因中港兩地法制不同,大陸無人權和公平審訊保障,所以法例不涵蓋大陸,並非政府口中的漏洞,而是保障。
她批評今次修例是「出賣港人」的條例,修例一旦通過,在港旅行、做生意、以至傳媒都會受影響:「如(採訪)大地震、豆腐渣工程、新疆,記者很多時被公安抓去寫悔過書⋯⋯以後如你說某人在港派你來,那人就犯罪,該人就可被引渡回大陸受審。」
吳靄儀透露,法律界早前發起聯署要求撤回條例,至今已有15,000人參與。她呼籲市民繼續參加聯署,並建議曾投票給建制派的選民應去信要求解釋為何支持修例。
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則諷刺大陸司法制度是「全世界稀有制度」,即是「公檢法一條龍,黨委書記坐正中」,「即是一個司法管轄區有一個不知何人,叫黨委書記,他說抓誰,告何罪,判多久,一條龍處理。全世界無一東西叫政法委員會,大陸的問題是,你不知何時得罪人。」
戴啟思建議加入新條文
修訂《逃犯條例》的其中一個憂慮,是香港法庭無把關能力。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接受傳媒訪問時,建議加入新條文,賦權香港法院可以裁定申請移交一方人權保障不足、拒絕移交。他指香港可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基準,有保障公平審訊、律師協助等權利。法院可考慮申請一方有沒有簽署公約,並參考官方或聲譽良好的人權組織等撰寫的報告作出決定。
不過,法政匯思召集人李安然認為不可行,他舉例說,若香港法院真的以內地沒有公平審訊為由拒絕移交。另一方面也可能香港法院會確認內地有公平審訊。若是如此,屆時香港的司法獨立將被國際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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