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北韓攻擊美國或者將發動攻擊,兩名高級官員10月30日說,美國總統特朗普有權力在沒有得到國會的同意下,下令以核武器攻擊北韓。
美國國防部長馬蒂斯(Jim Mattis)10月30日在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作證時表示,總統具有「保衛國家」的責任。
「根據《憲法》第二條,總統有權力在北韓攻擊或者預見其即將攻擊時,下令攻打北韓」,馬蒂斯說,「在這種情況下,總統不需要事先取得國會的同意。」
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總統是美軍的總司令;第一條規定,只有國會才能宣戰。
同樣出席參議院外交委員會聽證會的國務卿蒂勒森(Rex Tillerson),在作證時表示,總統採取這個行動,通常是出現兩個情境,其一是有必要保護美國人及其財產以及符合國家安全利益,其二是「還未到宣戰的情況」。
蒂勒森說:「我認為,現在朝鮮半島的情況,符合這個情境。」
蒂勒森還表示,重要的是,美國應擁有先發制人、首先動武的能力,以達到威懾的作用。
他說,展現威懾力量是美國「過去70年一直保有的優勢,沒有任何一位總統,不論是共和黨或者民主黨,放棄這個先發制人的攻擊優勢,它已存在70年了。」
參議員墨菲(Chis Murphy)在國會提出一項法案,要求如果要對北韓進行先發制人的攻擊,必須先獲得國會同意。
蒂勒森說,改變總統先發制人攻擊的權力,是「相當重大的改變,將實質改變美國的威懾力量。」
軍事和情報官員相信,幾個月內,北韓將具備在彈道導彈裝上核彈頭的能力。
蒂勒森30日在參議院作證時承認,美國目前還無法掌握北韓的攻擊能力。
蒂勒森和馬蒂斯都表示,他們相信北韓是美國目前面臨的最大的國家安全威脅。
在實際遭遇北韓核武導彈襲擊時,美國首先要做的是,啟動導彈防禦系統追蹤北韓的導彈,並在其飛行途中予以摧毀。
馬蒂斯說,這有可能發生在海上、阿拉斯加州和加州,一切都是依指令進行摧毀行動。
接下來,由總統決定如何回應這樣的攻擊。馬蒂斯說,「我們會依照總統的指揮行動」。
屆時,美國的盟國如日本及和南韓,都會參與反擊的軍事行動。馬蒂斯稱,「我們經常演習」。
美國目前有三艘航空母艦,由第七艦隊指揮,負責地區包括朝鮮半島。
星期二(10月31日),美國F-35戰鬥機抵達日本,威懾北韓。上個周末,美國一架具有核打擊能力的B-2轟炸機,執行飛越太平洋作戰區的任務飛越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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