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歲男警涉多次未經授權而取用警察系統資料,及在黃大仙區住宅淋紅油,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及1項刑事損壞罪。案件今(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無須答辯,裁判官林子康將案件押後至7月8日,以待準備轉介區域法院,其間被告獲准以1萬元現金保釋。
其它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觸控方證人、不得離開香港,並需每周到警署報到。
被告梁龍軍(41歲)隸屬總部,被控8項「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控罪指他於2024年4月17日、4月26日、4月29日、5月8日操作香港警隊「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的電腦;以及在2024年4月18日、4月29日、5月8日操作香港警隊「第四代刑事情報電腦系統」的電腦,並在2024年4月29日操作運輸署「第五代車輛牌照及駕駛執照綜合資料電腦系統」的電腦,目的在於使本人不誠實地獲益。
梁另被控1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2024年5月4日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黃大仙鳳德邨某單位的大閘、大門及單位外的位置。
案件編號:ESCC1268/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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