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80歲的黃百鳴(原名黃栢鳴),因2017年在第三方協商收購「天馬影視」(現名:傳遞娛樂)股份期間,指示其胞妹黃潔珍在開盤前大量購入公司股份。5月22日,東區裁判法院法官裁定黃百鳴「內幕交易罪」成立,案件押後至6月9日判刑,期間黃百鳴獲准繼續保釋。

案情顯示,黃百鳴被指在2017年8月至10月間,涉嫌慫恿或促使妹妹黃潔珍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當時是「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掌握與公司有關的內部資訊。

香港證監會早前披露,黃百鳴2017年10月以約4.86億港元的價格,出售約58.71%的股權給「富力地產」聯席主席兼行政總裁張力之子張量。當時他在收到1,000萬港元的誠意金隨後,便透過WhatsApp向妹妹黃潔珍發出「收市前買啦」「明天低過0.2,盡買」等具體指示。

為了配合行動,黃百鳴先後開出4張支票,共轉賬250萬港元給妹妹,後者最終動用至少156萬港元在低價位狂掃股份。控方指,其妹黃潔珍在該案中累計獲益約103萬港元。

在案件審訊過程中,黃百鳴試圖辯解,稱開支票是為了處理胞弟在內地的物業,更辯稱訊息中的「盡買」純屬童年與胞妹溝通的習慣,實際上是說「反話」叫她不要買。

不過,法官高偉雄對此說法表示不信服,直斥其辯詞「荒謬、牽強且完全不合常理」,並強調黃百鳴作為多間上市公司主席,不可能不懂內線交易的法律責任,其精準的價位指示顯示其犯罪動機明確,因此裁定其罪名成立。

辯方資深大律師謝華淵在求情時提到,黃百鳴自2018年接受調查以來,心理承受巨大壓力,原本開朗的性格變得鬱鬱寡歡,甚至需尋求精神科醫生協助。

同時,辯方還呈上包括香港無綫(TVB)高管樂易玲、導演林德祿及多位立法會議員在內的21封品格證人信,提及黃百鳴曾在疫情期間捐款500萬港元賑災,且目前已進入退休狀態,主要經營YouTube頻道《百鳴歌》,重犯機率低,望法庭能考慮非監禁式刑罰。

目前,該案已押後至2026年6月9日正式判刑,期間黃百鳴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候審。

現年80歲的黃百鳴,集演員、導演、編劇、監製及電影公司老闆於一身。資料顯示,其早年出品的《最佳拍檔》《開心鬼》《家有囍事》等多部作品曾打破香港電影票房紀錄。

據台媒《上報》報道,近年將港產電影大力推向大陸的黃百鳴,親共立場鮮明,他曾拍片為「反佔中」運動募款,還批評涉及香港人權議題的電影《十年》獲香港金像獎最佳電影是「笑話」和「極大錯誤」。

案件編號:ESS1735/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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