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中央刑事法院陪審團經過6天的退庭商議後,在當地時間周四(7日)以10比2的大比數,裁定香港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兩名被告袁松彪及衞志樑,一項違反英國《2023年國家安全法》的「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名成立。此外,身為邊境執法人員的衞志樑亦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至於涉及強行闖入居英港人住所的「外國干預」罪,陪審團未能達成裁決,控方隨後表示不申請重審。法官下令即時取消兩人保釋,還押候判。

就第一項控罪,指控袁松彪(63歲)及衞志樑(40歲)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期間聯同他人,協助香港及中國的情報機構在英國進行資訊收集、監視及欺騙行為。陪審團以10比2裁定兩人罪成。

控方證據指出,兩名被告涉嫌監控異見人士鄺文琪,衞志樑曾向袁松彪透露已從電腦查獲BNO港人入境及政治庇護申請的資料,兩人亦涉嫌按前港警李喬奇的要求,調查一名證人及兩名在德國的中國設計師。

針對衞志樑個人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陪審團達成一致裁決判其罪名成立。控罪指他在2022年9月至2024年5月擔任英國邊防人員期間,在無正當理由下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利用職權搜尋內政部數據庫。衞在庭上曾承認因私人業務及幫朋友而使用資料庫,包括搜尋鄺文琪的住址,但他否認構成嚴重失當。

法官宣佈將案件押後至5月15日處理判刑事宜。根據英國法律,「協助境外情報機構罪」最高可判監禁14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高刑罰可達終身監禁。

「外國干預」罪未達裁決

本案第二項涉及「外國干預」的控罪,指兩被告涉嫌於今年5月1日聯同他人強行進入鄺文琪的寓所,意圖將其帶走或恐嚇其返港,並指行動涉及中共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俗稱獵狐辦)。然而,陪審團就此項控罪無法達成法定大比數裁決。控方在考慮約一小時後,決定不就此控罪申請重審。

此案原有第三被告、前英國海軍Matthew Trickett,他在2024年獲准保釋後被發現陳屍於公園,警方調查後指其死因為自殺,無可疑。此外,案中曾被拘捕的其餘人士,包括前港警卓永祥、孫華興及商人鄒田甜等,早前已獲英方釋放並離開英國。

勞權監察促檢討經貿辦地位

對於是次裁決,有海外港人組織表示歡迎。香港勞權監察織總幹事、亦為案件跨境監控受害人之一的蒙兆達指出,裁決令「正義得到伸張」,並向香港政府發出了自由社會不容許任何形式「跨境非法監控」的清晰訊息。

蒙提到,中共「海外警察站」遍布各國已不是新聞,流亡海外的香港民主運動人士長期遭受中共監控與恐嚇。他期望此次判決能對為專制政權從事情報搜集及打壓的違法之徒起到「阻嚇作用」,警告其所作所為必定會「自食其果」。

根據審訊揭示的資訊,經貿辦涉嫌被用作搜集流亡英國民主派人士的行蹤,導致異見人士面臨持續的滋擾與威脅。香港勞權監察認為,經貿辦成員利用特權進行情報工作,嚴重違反其設立宗旨,其存在的「正當性已受到廣泛質疑」。

香港勞權監察強烈要求英國政府從速重新評估香港經貿辦地位,並研究撤銷或終止其享有的外交待遇;不容許港府假借商貿之名行鎮壓之實,並試圖將「長臂管轄」伸向自由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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