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28日)公布落案起訴一名警司涉嫌向一名商人受賄100萬元,披露警方就商人前妻交通意外調查的內部資料,更安排其弟為商人的兒子及自己超速駕駛「頂包」。該警司的女友和弟弟同被落案起訴。三人已獲准保釋,案件將於周四(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被告梁嘉文,52歲,警司,被控四項罪名,包括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及一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他已被停職。
梁嘉文女友劉慧妍,42歲,被控上述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她和梁嘉文的弟弟(50歲)同被控上述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名。
貪污控罪指梁嘉文及劉慧妍涉嫌於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串謀從一名餐飲業商人收受賄款100萬元,令梁嘉文傾向優待該商人。
案發時,梁嘉文先後擔任打鼓嶺、青山及屯門的分區指揮官,負責監督當區警務及遏止罪案。廉署調查發現,梁嘉文透過朋友認識涉案商人。梁嘉文與劉慧妍涉嫌於2020年9月向該商人索取及接受一筆100萬元的貸款。直至目前為止,梁嘉文與劉慧妍從未向該商人償還任何款項。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梁嘉文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將他以公職身份取得的警方調查細節洩露予該商人,有關調查涉及該商人前妻一宗交通意外。
另一項控罪指梁嘉文涉嫌於2021年3月就該商人兒子一宗超速駕駛案件,向該商人提議由其弟梁嘉慶為對方兒子「頂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方最終拒絕了建議。
餘下控罪涉及梁嘉文一宗超速駕駛案件。控罪指三名被告涉嫌於2021年12月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訛稱梁嘉慶是涉案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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