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處副消防總長(牌照及審批)倪楚豐表示,今年第一季已接獲375宗非法燃油轉注活動(俗稱「入鬼油」)的舉報,並已提出130宗檢控,涉及76個非法油站,個案數字有上升趨勢。其中涉及「電油」的個案由去年底起亦開始增加。他指,消防已加強執法力度,亦正研究修例,包括倍增相關罰則、充公所有涉案車輛。

倪楚豐今早(13日)於港台節目表示,涉及非法燃油轉注的個案近月上升,今年首季已檢獲共36萬升燃油,包括1.6萬升電油,可注滿5,500架輕型貨車油缸。今年首兩個月平均收到110宗舉報,3月更收到150宗舉報,對比去年平均每個月收到77宗舉報,大增一倍。

倪楚豐表示,非法燃油加注站涉及柴油、電油,柴油站一般位於青衣、元朗等較偏遠的地方,並固定地經營。涉及電油的個案,其加注站較多設於市區的周邊,甚至是屋邨的停車場,部份以七人車及貨車改裝而成,運作方式較流動及碎片化。他指出,以往絕大部份非法燃油轉注活均涉柴油,唯去年下半年起陸續有涉電油個案。

倪楚豐又透露,消防處共收到逾百條相關舉報影片,現正分析及更新「黑點」,處方亦從去年底陸續加強執法人手,並增加與海關及警方的聯合執法行動的次數。處方已恒常化以無人機在隱蔽地方巡邏監察,並將巡邏拓展至晚間,今年透過無人機揭露的個案有10宗。

根據目前法規,涉及非法燃油活動最高罰款為10萬及監禁6個月,販賣電油會觸犯《應課稅品條例》,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2年。倪楚豐表示兩者刑罰有距離,故正研究參考《應課稅品條例》提高涉非法燃油活動罰則。

消防處正研究修例大消防處執法權力,倪楚豐解釋,牽涉非法燃油轉注會充公所有燃油和儲存器皿及入油工具,但法例未賦權消防充公他們的車輛。因此也正研究修例,賦權消防處充公所有涉及非法燃油活動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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