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非法燃油轉注活動(俗稱「入鬼油」)活動有上升趨勢,政府擬修例加強打擊。多個傳媒引述消息指,政府計劃將「入鬼油」的消防刑責擴展至買家,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一年;賣家刑罰亦擬提高至罰款300萬元及監禁一年。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11日稱,現時非法出售已完稅燃油最高罰款10萬和監禁6個月,刑罰遠遠不足,並研究是否入油的人也要有法律責任。
據報政府擬修訂《消防(消除火警危險)規例》罰則和擴大規管對象,並賦權消防員在內的授權人員,充公非法燃油和涉及有關活動的買賣雙方車輛。修訂最快在下月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審議。本報今日(22日)午翻查該委員會下月5日的議程,當中包括「修訂《消防條例》(第95章)及其他相關法例的立法建議」。
保安局:「入鬼油」威脅市民生命財產
保安局向傳媒表示,「入鬼油」活動對公共安全構成嚴重威脅,近期有惡化跡象。今年第一季,消防處及海關接獲相關投訴共656宗,較去年同期大幅上升約200%。案件宗數由26宗大增至96宗。檢獲燃油數量由約12萬升增加225%至39萬升。當中發生在市區的案件,由去年第一季的10宗,急增至今年同期的61宗,顯示非法轉注燃油活動正滲入人口稠密地區,更直接威脅市民的生命財產。@
-------------------
局勢持續演變
與您見證世界格局重塑
-------------------
🔔下載大紀元App 接收即時新聞通知:
🍎iOS:https://bit.ly/epochhkios
🤖Android:https://bit.ly/epochhkand
📰周末版實體報銷售點👇🏻
http://epochtimeshk.org/store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