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廈門市民陳先生網購藥物後,收到交警的註銷駕照短訊。官方利用大數據監控民眾問題,再次引發關注。

綜合陸媒報道,日前,廈門陳先生發布影片說,自己網購了藥物後,收到交管部門發送註銷駕駛證的提醒短訊。其後他向媒體表示,自己購買的是安眠藥佐匹克隆,但未有再提及速效救心丸。

短訊內容顯示:因大數據比對分析顯示,您可能存在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症、眩暈症、癔病、震顫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響肢體活動的神經系統疾病等相關的就診或購藥記錄。

短訊稱,根據相關規定,上述疾病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患有此類疾病不得申請駕駛證,已取得駕駛證的,不得繼續駕駛私家車,並應當向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註銷駕駛證。

短訊要求,如有相關疾病,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0日內,前往廈門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註銷業務。逾期未辦理,駕駛證將公告作廢。請務必重視,停止駕駛行為。

陳先生配文說,「別註銷,駕駛證很難考的。我網購了速效救心丸,很久沒開車了,大家放心。」

此事引發網絡關注後,廈門市湖里區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該短訊是提醒,駕駛員接到訊息後,建議前往轄區交警部門進一步核實,或需要簽署承諾書或開具醫院證明。

對此,網民表示,「AI大監控時代已到來」,「關鍵是個人私隱的洩漏」,「交警部門答非所問,公眾想要弄明白的是交警隊是從甚麼途徑得到購藥者訊息的。」「只要懷疑就要自證清白,否則吊銷,誰賦予他的權力?」「就算買藥是實名的,交警有甚麼權利去知道這些訊息?」「一涉及個人私隱,二,國家有相關法律規定需要註銷嗎?」

極目新聞評論員屈旌發文指,公眾的擔憂主要集中在三個層面。

其一,是被大數據「誤傷」的風險。

買過速效救心丸,不代表就有心臟病;自己買或幫家人買助眠藥,更不等同於患有精神類疾病。將「購藥記錄」簡單等同於「可能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這種「一刀切」的篩查邏輯,會讓不少人因為代買藥物、短期用藥、備用應急購藥而被系統拉入「預警名單」。

其二,是私隱被侵犯,個人資料被濫用的隱憂。

醫療購藥記錄屬於高度敏感的私隱訊息。哪怕是交警部門調取這類數據,也應當遵循「最小必要」和「目的限定」的原則,確保是基於法定職責,只調取必要訊息。但從市民反饋來看,他們對於自己的數據何時被調取、如何調取,用於何種目的一無所知,更不用說「知情同意」了。這種「直接通知,沒有商量」的做法,難免讓人擔心自己的訊息被隨意調查、洩露,用於其它非公共安全的目的,陷入「數據裸奔」的恐慌。

其三,「先篩查、後自證」的管理模式動搖了數據安全感。

交警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駕駛員接到訊息後,建議前往轄區交警部門進一步核實,或需要簽署承諾書或開具醫院證明。」如此廣撒網的篩查,系統自動匹配、批量發送短訊,沒有人工審核,缺乏醫學判斷,實際上就是把舉證責任全部轉嫁給了普通人。而且,買藥的人要怎麼證明自己「沒有病」,恐怕又是一番折騰。當公共管理變成民眾單方面的「自證清白」,耗損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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