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被指在YouTube披露協助警方國安處調查時的會面內容,並就大埔宏福苑大火等議題發表具煽動意圖之評論,被控妨害國安調查及發布煽動刊物兩罪。案件今日(12日)於區域法院提訊,《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應法援署要求,將案件押後至4月28日再訊,以待被告處理法律援助申請。被告保釋申請被拒,須繼續還押候訊。
黃覺岸(71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兩項罪名,其中「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一罪,指他於2025年12月3日,在知悉或懷疑有危害國安罪行的調查正進行時,罔顧是否會妨害該項調查,在無合理辯解下於YouTube披露警方查訊詳情。此控罪為國安處首度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88條提控。
另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則指被告於2025年1月3日至12月6日期間,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仍於網上發布陳述、相片或影片,意圖引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或對特區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藐視或離叛。
今日開庭時,被告未有律師代表,自行持文件應訊。陳官提及已收到法援署來信,得悉被告正申請法援,署方需時審視其財政狀況,遂建議押後案件。被告在庭上詢問,若申請不成功,下次聆訊是否仍須出庭;陳官確認後對被告表示:「希望你成功啦,除非你好多錢……納稅人畀錢,何樂而不為?」被告聽罷回應「好」。
陳官提醒被告應儘快與法援署見面並與律師商討,由律師解釋控罪重點。被告隨後自行陳詞申請保釋,唯控方表示反對,陳官最終拒絕其保釋申請。
今日法庭約有40人到場旁聽。散庭之際,多名旁聽人士向被告揮手,其間有人高呼「生日快樂」,現場保安員隨即制止並要求旁聽者安靜。
案件編號:DCCC 303/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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