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法官周三(3月4日)裁定,企業有權就總統特朗普曾加徵、隨後遭最高法院推翻的「對等關稅」獲得退稅。

這項裁決由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IT)針對「阿特穆斯過濾技術公司」(Atmus Filtration Inc.)所提起的訴訟案做出的。該裁定適用於所有貨物曾被徵收相關關稅的「登記進口商」(importers of record)。這些關稅是特朗普先前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通過行政命令所實施。

此次裁決是基於聯邦最高法院於2月20日做出的里程碑式判決。在「學習資源公司訴特朗普案」(Learning Resources, Inc. v. Trump)中,最高法院以6比3的票數認定相關關稅違法,理由是總統並無權限依據IEEPA徵收此類關稅。

最高法院在判決註腳中特別說明,國際貿易法院對此類訴求擁有專屬管轄權,並指引進口商可向該法院尋求司法救濟。「阿特穆斯過濾技術公司」已據此訴請退還所有繳納款項及應計利息。

國際貿易法院援引了《美國憲法》對「關稅統一性」的要求,以及《1980年海關法院法》。當年依據該法創立國際貿易法院的初衷,正是為了確保進口爭議能獲得一致的判決。為落實一致性並避免判決分歧,該院首席法官已指派一名主審法官,統一負責所有涉及IEEPA關稅的退稅案件。

法院在判決書中寫道:「若做出相反裁定,將有礙司法的高效運作。這不僅會使已起訴的進口商訴求難以迅速解決,也會徹底剝奪未起訴進口商受惠於『學習資源公司案』判決先例的機會。」

去年,特朗普援引IEEPA對數十個國家實施「對等關稅」,並以打擊毒品走私為由,另對墨西哥、加拿大及中國加徵(芬太尼)關稅。以總部位於伊利諾州的「學習資源公司」為首,多間企業對此提起質疑,主張關稅負擔已威脅到企業生存。

據「賓夕凡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預算模型中心」(Penn Wharton Budget Model)估算,最高法院的判決可能涉及高達1,750億美元的退稅總額。特朗普曾示意,退稅事宜仍須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聯邦快遞(FedEx)集團已於2月23日提起訴訟,要求全額退稅並加計利息與律師費,成為最高法院判決(特朗普關稅無效)後首批尋求索賠的企業之一。

3月2日,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特朗普政府延後退稅的請求,並在未說明理由的情況下,將案件發回國際貿易法院處理。

在此之前,美國貿易代表格里爾(Jamieson Greer)已於2月20日宣布,其辦公室將依據《貿易法》第301條啟動調查,重建先前的關稅水平。

此外,參議院民主黨人於2月23日提出一項法案,要求在180天內完成退稅並加計利息,同時須定期向國會報告進度。該法案由參議員懷登(Ron Wyden)、馬基(Edward Markey)與沙欣(Jeanne Shaheen)等人共同發起,旨在加速為受影響的進口商提供救濟。

原文  Judge Rules Importers Are Entitled to Tariff Refunds 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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