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9歲男子涉嫌在2012年冒充警務人員,插贓嫁禍一名當時只有16歲的中學生「藏毒」,又聲稱能協助解決此事,隨後以各種理由向該學生索取金錢,總共騙取約4.8萬元。涉案男子今日(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9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本案將於明日(27日)判刑。

被告梁偉傑(現年59歲,案發時為運輸工人)2013年被捕後棄保潛逃,直至2024年在羅湖口岸落網。

承認案情指,2012年11月,受害人陳姓學生獨自在天水圍銀座留連時,被告拍其肩膀,訛稱自己是警察,並迅速出示一張貌似警員委任證的文件,隨後帶陳到附近銀行後門進行搜查。被告從陳的斜孭袋中搜出一小包白色粉末,指稱陳涉嫌「藏毒」並要將他帶回警署。

在前往警署途中,陳哭著表示毒品不屬於他,被告提議可幫陳平息事件,並拿走陳錢包內的800元。隨後兩個月內,被告4次在陳的學校外等候,以檢查陳手機內容,及宣稱認識警署檔案室人員能取消調查記錄等理由,偷走陳的手機並騙取共5,650元。

其後,被告又稱其同事因幫陳而被捕,需支付「安家費」,以及需資金與黑社會人士協商解決陳的麻煩,向陳索取款項。陳除了自掏腰包,還多次向同學借錢,共向被告支付約4.8萬元。陳一名同學的母親曾拒絕借錢給陳並揭發此事,警方介入調查後拘捕被告。

2013年,被告在警署落口供時曾供稱沒有犯案,反指陳搶走他裝有11萬人民幣的手袋,陳被捕後求饒,並承諾分期還款;被告承認陳以「阿 sir」稱呼他,但不知道原因。同時,警方調查發現,在2013年1月至4月,被告曾與陳通電話35次、發訊118次。同年9月18日,被告棄保潛逃;去年1月30日,被告在羅湖管制站被捕,在警誡下表示「無嘢講」。

被告今日在區院承認9項欺詐罪及1項盜竊罪。法官表示,被告曾到受害學生就讀的學校外守候,又聲稱事件涉及黑幫,案情十分嚴重,下令將被告羈押至明日判決。

案件編號:DCCC 726/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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