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特朗普周四(3月13日)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要求限制出生公民權,以協助他對非法移民採取更加強硬的立場。美國司法部向最高法院提出請求,挑戰華盛頓州、麻薩諸塞州和馬利蘭州三個州的聯邦法官針對特朗普行政命令發出的三項全國性的禁令。
特朗普政府表示,這些禁令應縮小適用範圍,不應該普遍適用於所有州,應該僅限於提起訴訟的原告,而且限制「在法院的權力範圍之內」。司法部文件指出,「自本屆政府上任以來,普遍禁令已達到氾濫的程度,最高法院應該予以制止。」
特朗普在1月20日上任首日簽署行政命令,指示聯邦機構拒絕承認父母中沒有至少一方是美國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的在美國出生兒童的公民身份。該行政命令原本打算自2月19日起實施,但目前在全國範圍內遭到22位民主黨州總檢察長、移民權益倡議者、待產媽媽的起訴,以及被多位聯邦法官阻撓。
原告的核心論點是:特朗普的命令違反了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中的一項權利,該修正案賦予幾乎所有在美國出生的人公民身份。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公民權條款規定,所有「在美國出生或歸化美國,並受其管轄的人,都是美國公民,也是他們所居住州的公民。」
特朗普政府申辯,該修正案長期以來被理解為賦予在美國出生的任何人公民身份,但實際上並不延伸至非法入境的移民,甚至合法但臨時入境的移民,例如大學生或持有工作簽證的移民。
司法部在提交給法庭的辯護詞中表示:《第14條修正案》從未被解釋為將公民身份普遍擴展到在本國出生的所有人。
憲法《第14條修正案》是在南北戰爭結束後於1868年批准的。該修正案旨在確保前奴隸和自由的非裔美國人的公民身份。該修正案規定,「凡在美國出生或歸化並受其管轄者,均為美國及其居住州的公民。」特朗普政府認為,該條款只針對當時原本生活在美國的黑人奴隸及其子女,而不是當下的外來移民。
特朗普政府還認為,最高法院1898年在「美國訴黃金德案」中的裁決僅涉及永久居民的子女,出生於三藩市的中國移民黃金德(Wong Kim Ark)是美國公民,因為他出生在美國。他之所以出國旅行後被聯邦政府拒絕重新入境,理由是按照《排華法案》(Chinese Exclusion Act)他不是美國公民。
司法部在周四提交的文件中表示,普遍出生公民權的政策「為非法移民創造了強大的誘因,導致了『生育旅遊』,即準媽媽前往美國生育並為其子女爭取美國公民身份的做法」。
特朗普推動限制出生公民權的做法是其更廣泛的打擊非法移民、保護美國邊境安全行動的一部份,其它行動包括指派美國軍隊協助邊境安全,以及廣泛的移民庇護禁令。#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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