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分成多案審理,最後一宗案件周一(7日)完成判刑,全部34名被告中,有33人被裁定罪成,涉及218項控罪。警方表示歡迎法庭裁決,期望判決及刑罰可以起到阻嚇作用。
警方及律政司自童樂居事件曝光後,2022年1月初成立「保護易受傷害證人及兒童專責小組」。警方及律政司今(10日)簡報小組工作,表示至今已處理超過200宗嚴重、複雜以及高度敏感的案件。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林曉敏指,部份最複雜、由高等法院審理案件,在小組配合下,可在一年內完成。
林表示,就今年7月通過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社會福利署、警務署及律政司正密鑼緊鼓準備相關實務指引。
加快處理案件
「童樂居」虐兒案中,判刑最重被告49項虐兒罪成,判囚5年4個月。負責調查「童樂居」案的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戴寶兒表示,希望判決及刑罰可以起到阻嚇作用,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警務處家庭衝突及性暴力政策組高級督察陳幸明稱,大家都有能力預防虐待兒童案件發生,「甚至成為受害小朋友的唯一拯救者」,認為每一個人都責無旁貸,「童樂居案件中,就是靠一名鄰居去舉報,才可以揭發這一宗令人痛心的個案。」
陳並說,小組調查的其它案件中,包括有院舍職員多次襲擊超過10名幼童的案件,審視過千小時閉路電視片段及其它證據後,在僅3個月內完成司法程序,兩名職員分別判監6星期及6個月。
在另一宗案件中,有青少年在網上誤交損友,之後有自尋短見念頭。案中,小組綜合大量電話紀錄,在一次的錄影會面中蒐集到足夠證據,不用重提事件。
另外,一名學校教職員涉非禮多名學生,小組從接報起兩個月,完成向受害人取證、調查、取得法律意見,正式起訴,被告終因非禮罪成,判監5年。陳認為此能減輕受害人因等候承受的壓力。
陳幸明強調,迅速的調查、檢控,能大大減輕受害者在等候漫長審訊期間的壓力。
律政司署理高級檢控官歐陽巽熙指,對兒童負有管養、照顧責任的人,見到兒童受到襲擊、虐待,要主動干預、制止,責無旁貸。他說,虐兒事件一件都嫌多,案件發生時,無論是律政司或警務處都會儘快、盡力處理案件,毋忘成立專責小組的初心,希望證人可以早日重獲新生。
首7個月接獲880宗虐兒案
警方表示,今年首7個月,接獲880宗有關虐待兒童的案件,當中五成六(495宗)涉及身體傷害,逾八成個案的施虐者,是受害人照顧或管教者。餘下約四成四為性侵犯案件。年齡方面,6至11歲佔四成,最小受害人未滿一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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