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於2021年7月7日通過「悼念」7月1日刺警案疑兇梁健輝的動議,其後撤回。4名港大學生會成員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的「宣揚恐怖主義」罪。4人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各被判監禁24個月。4人不服刑期過重提出上訴。上訴庭裁定上訴得直,最終將4人刑期下調至15個月。

高院上訴庭今日裁定張敬生、容頌禧、杜林丞亨及郭永皓4人上訴得直,將4人刑期下調至15個月。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合成)
高院上訴庭今日裁定張敬生、容頌禧、杜林丞亨及郭永皓4人上訴得直,將4人刑期下調至15個月。資料圖片。(余鋼/大紀元合成)

上訴庭今日(13日)裁決時指,原審以35個月為量刑起點明顯過高,認為24個月才適合,計算原審就認罪給予的5分之1減刑,及原審因被告年輕及撤回議案給予的4個月減刑,最終將4人刑期下調至15個月。上訴庭指,判辭將於3個月內頒下。

4名被告為時任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張敬生(21歲)、時任學生會會長郭永皓(23歲)、時任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22歲)及時任評議員兼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21歲)。4人原被控「宣揚恐怖主義」罪,他們在開審前承認作為交替控罪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宣揚恐怖主義」罪被撤銷。

案件編號:CACC201/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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