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記者協會執委換屆,由《華爾街日報》記者鄭嘉如當選主席,接替已擔任3年主席的陳朗昇。上周鄭嘉如突被《華爾街日報》辭退。她指在記協選舉前夕,上司已要求她退出記協,理由是「《華爾街日報》員工,不應在香港這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顯然總部早已搬去新加坡的《華爾街日報》因有記者在俄羅斯遭拘留,而想規避政治風險,但以解僱鄭嘉如的做法卻與該報提倡新聞自由做法自相矛盾,管理層表現可恥。同樣近年不斷抹黑記協的特區政府,在今次事件上卻表現得劃清界線,不單對《華爾街日報》可能觸犯僱員條例默不作聲,甚至近年香港新聞自由日漸被削弱,官員才是始作俑者。
按鄭嘉如解釋,《華爾街日報》解僱她的主因是她擔任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包括其上司曾要求她退出記協選舉,更被告知她在記協的職位與作為報道中國汽車和能源行業的記者工作「有牴觸」,並表明《華爾街日報》員工,不應在香港這類地方,推動新聞自由,原因卻是「呢度唔似一啲西方國家,其它新聞自由已經被確立嘅地方。」
《華爾街日報》的解釋顯然是前後矛盾及站不住腳:正正是香港的新聞自由近年被政權視為「眼中釘」,傳媒特別是記者備受打壓,任何有聲譽的國際新聞機構,更應致力保障維護及推動新聞自由,特別是機構屬下的記者應當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按《無國界記者》統計,過去3年有 28 名記者和新聞自由捍衛者先後被捕,其中10人仍被扣押。香港曾被評為亞洲最自由的新聞工作社會之一,但在該組織於 2024年 5 月發布的全球新聞自由年度調查中,香港於全球180個國家與地區中排行第135位,屬於「艱難」狀況,也與世界上一些最臭名昭著的鎮壓言論自由地區齊名。
對於今次事件,美國國會行政委員會中國事務委員會已表態,指正在關注鄭嘉如當選記協主席後被辭退一事,以及《華爾街日報》是否有份侵蝕香港的新聞自由。而多間國際媒體亦有報道事件,包括CNN、《紐約時報》、英國《衞報》及BBC等。作為業界代表,國際記者聯會(IFJ)和多個美國記者組織先後發聲,譴責《華爾街日報》,或表態支持鄭嘉如,而北美最大記者工會、美洲傳媒工作者新聞公會亦指《華爾街日報》聲稱其僱員不可公開爭取新聞自由,實屬荒謬。
本地方面,近年少有發聲的香港外國記者會(FCC)亦發聲明稱深表失望,認為記者捍衛新聞自由不應引起爭議,呼籲《華爾街日報》及所有新聞機構尊重員工加入工會的權利。本地及海外也有記者醞釀一人一信或聯署,有發起聯署的本地記者在網上帖文大罵WSJ,指「我們曾仰望的價值,竟如此偽善……」,顯示事件對部份記者衝擊非常之大。
我有份參與的香港海外傳媒協會(HKMO)亦有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華爾街日報》,對無理即時解僱鄭嘉如感到震驚,尤其該媒體總部位於美國,一個言論自由受到法律保護的國家,希望《華爾街日報》能將其對新聞自由的關注,擴展到其在香港的業務。我們注意到鄭嘉如提到,《華爾街日報》積極為其駐俄羅斯記者Evan Gershkovich爭取獲釋,但在涉及香港新聞自由時,《華爾街日報》存在著雙重標準。 Evan Gershkovich 因涉嫌間諜罪被拘留,但實際上他只是履行記者工作,這亦正是香港記者堅守住的專業責任。我們希望鄭嘉如在《華爾街日報》的同事也能給予她同樣的支持。
事件特別令人憂慮,是《華爾街日報》此舉,對駐港外媒和本地傳媒開設負面先例,意味著捍衛記者權利可能導致失業。翻查記協換屆後,一個月內,12人執委會中,已有4人辭職,部份離去原因也是因為僱主的壓力,有關做法或構成阻礙員工成為工會成員或職員,或懲罰他們加入工會,是違反香港僱傭條例,可最高罰款10萬,我們支持記協和鄭嘉如尋求法律意見,考慮對《華爾街日報》作出申訴。
翻查資料,《華爾街日報》今年5月發出內部通函,指亞洲總部由香港遷到新加坡,並要辭退部份香港員工。當時有報道指,該報駐香港記者及編輯人數將大減至個位數,部份在港記者會調至新加坡或亞洲其它地方,另有超過一半人員被裁。與此同時,這份美國大報近期在港做法日趨審慎,據悉《基本法》23條立法後,《華爾街日報》就曾限制鄭嘉如處理香港政治新聞,而鄭是該報的唯一本地記者。據悉,該報管理層與外交部駐港公署也有定期溝通,包括公署拜訪外媒中,《華爾街日報》是其中一站。
香港曾是不少國際傳媒或通訊社的亞太區總部,不過近年陸續有西方傳媒遷至香港競爭對手新加坡。與此同時,外媒在港運作愈見審慎,香港外國記者會去年公布的調查也透露,部份外國新聞機構處理涉及國安或敏感故事前,會諮詢法律意見。不少駐港外媒人員也直言,外媒在港招聘越來越少,對香港新聞的興趣也越來越低。
值得注意是,特區政府在今次明顯侵犯新聞自由事件中的角色。據《明報》政情版透露,儘管暫無證據指向《華爾街日報》曾受港府或北京壓力,而特區政府亦完全不想與此事沾上關係,希望保持距離,有官員直言,事件純屬記協與《華爾街日報》事情,與港府完全無關。
但這種「劃清界線」的說法,與《華爾街日報》的解釋同樣荒謬:近年香港新聞自由受到嚴重打壓,始作俑者正是特區政府,包括近年先後以國安名義解散《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而在記協6月舉行換屆選舉前一日,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更主動評論記協選舉,抹黑記協是「沒認受性的組織」,更指「最初睇落,仲以為係外國記者協會」,大部份參選人為外媒記者,部份是自由記者、甚至不是記者,亦有組織被指「收美國錢」。
《華爾街日報》固然要作出譴責,以自身利益為考慮,甚至以辭退自己的記者作為護身符,是保護機構多於維護新聞自由,理應儘快撤回解僱鄭嘉如的不合理決定;同樣作為打壓香港新聞自由的始作俑者,特區政府在事件上同樣責無旁貸,理應糾正不斷蠶食香港的新聞自由,以保障傳媒機構及記者安全,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履行第四權監察政府及社會的權利。 ◇
(本報專欄作家所提出的批評,旨在指出相關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錯誤或缺點,目的是促使矯正或消除這些錯誤或缺點,循合法途徑予以改善,絕無意圖煽動他人對政府或其他社群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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