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法院判處「民主派初選47人案」14名不認罪的被告有罪後,來自英國的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和岑耀信宣布請辭。

岑耀信早前在英國《金融時報》發表題為〈香港局勢面臨危殆〉的文章,表示不少香港法官「忘記身為人民自由捍衛者的傳統角色」,又指責香港民主派47人案的裁決在「法理上站不住腳」。

就在日前,又一位香港終審法庭法官辭任,她是現年80歲的加拿大最高法院前首席法官麥嘉琳,她表示在今年7月29日任期結束後,將退下來陪伴家人。

有海外港人建議,香港現有終審庭外籍法官集體辭職,對中共惡法表示鄙棄與抗議。作為一種立場和姿態,這或許是一種方式,但考慮對香港現有法治的影響,我認為還是尊重他們各自的選擇,因為或走或留,有他們難以抉擇之處。

當國安法頒布後,我對終審法庭外籍法官繼續留任曾經很不理解,香港法治從根子上被顛覆了,作為有國際地位的大法官,留在終審庭繼續為特區政府服務,對他們的專業道德與職業尊嚴,都是一種無言的諷刺。

終審庭外籍法官若一開始就選擇離開,當然是最容易的,他們根本無須在此是非之地「搵食」,他們留在這裏,只是替香港「增光」,而敗壞自己的名聲而已。既然特區法治敗壞至此,他們還要為其「站台」,未免太委屈自己了。

但是想深一層,如果所有外籍法官都辭任走人,那終審庭必然再去找一些肯為中共背書的外籍法官來填補空缺,世界那麼大,再找到幾個奴顏婢膝者應該不太難,即使沒有國際地位,以中共之無恥,也可以顛倒黑白矇混過關。必要時再立一條新法,乾脆取消外籍法官,那對中共來說,也是食生菜咁食,但從此之後,香港終審庭便清一色是中共走狗了。

終審庭外籍法官勉為其難留下,為香港人荷戟守最後一寸土地,有他們押陣,至少在一些重大問題上,還能在終審庭保留正義的聲音,為香港人爭取最有利的裁決。以他們的國際聲望和專業地位,足以讓他們有足夠底氣去抵抗惡法的侵凌,八位正義凜然的外籍法官站在一起,就是一座捍衛普通法的最後堡壘。

我想,這便是國安法和《基本法》二十三條罩頂,仍然有外籍法官堅持留任,堅守自己的陣地,為香港人看門口的理由。有他們在,至少有些走狗不敢那麼猖獗,至少在關鍵時刻可以點石成金,至少在最低限度上,仍可以為香港人爭取一點應得的權利。

這些法官的選擇立意很高,但難度也很大,因為政治對法治的侵凌無所不在,無孔不入,政府高壓與愛國輿論的喧譁都令人厭煩,與一群蠅營狗苟之輩周旋,對職業生涯絕不是一件愉快的事。因此,到某個地步,這種堅守便可能變成一種對個人操守、職業尊嚴與私人生活的極大干擾,那時便是這些尊敬的法官們重新考慮自己選擇的時候了。

因為這樣想,我始終對這些外籍法官們保持了衷心的敬佩,他們最初選擇留下是對的,今日選擇離開也是對的,前者是堅執,後者是絕望,他們對香港人有恩,我們應該感激他們。

對於辭任的外籍法官對香港法治環境的不滿,李家超以吹捧習近平來回答,這一套他已經學到滾瓜爛熟了。李家超援引習近平的講話,稱「這樣的好制度,沒有任何理由改變,必須長期堅持」。習近平以國安法凌駕《基本法》,又在《基本法》之內強加二十三條,悍然改變了我們的制度,然後說是這是好制度,不要再改變——你都夠橫蠻霸道!

終審庭首席法官張舉能說,任何指稱法官的裁決受到或可能受到政治或其它外來考慮影響的說法,都屬嚴重指控,「必須理據具體且充份,絕不應輕率作出」。

李家超倒也罷了,他只是鷹犬,但張舉能假假地都係一個有資歷的大法官。一生受西方法治思想熏陶,身為局中人,豈不知局中事?香港法院現在有沒有受到「政治或其它外來考慮影響」,別人不知道尚可原諒,他在「南書房行走」,「躬逢其盛」,他還裝甚麼糊塗?審理四十七人案取消陪審團,莫非不是「受到政治影響」而作出的特別安排?張舉能是摸著頭頂的假髮說話,還是摸著屁股下的座椅說話?

終審庭外籍法官,不論走與留,都有難處,都有擔當,他們陪伴香港人渡過一段艱難的日子,讓我們記住他們的名字。香港法治已死,香港人未死,香港人一日未死,香港法治一日都會復活。等到妖氛肅清之日,再來看看李家超、張舉能有甚麼說法。◇(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

( 編者按:本版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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