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前黨組成員、副主任,前副省長李金柱受審。其被指控受賄4.32億,「靠煤吃煤」、大搞權錢交易。

6日,李金柱受賄一案開審。李金柱被指控涉嫌受賄罪,2004年至2023年間,利用擔任陝西寶雞市委副書記,榆林市代市長、市長,榆林市委書記,陝西省副省長,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私利,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4.32億餘元。

李金柱當庭表示認罪。

去年5月,李金柱被調查;同年12月先後被開除黨籍、被逮捕;今年3月被起訴。

開除黨籍通報稱,李金柱「靠煤吃煤」,貪婪無度,官商勾連,搞權錢交易;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私利並收受巨額財物等。

現年69歲的李金柱,河北滄州人,曾長期在陝西省任職。2011年任陝西省副省長,2015年起任中共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李金柱曾被嘲諷為「表叔」。2013年,李金柱任陝西任副省長期間,陝西省安監局前局長楊達才佩戴昂貴名表的消息被曝光,李金柱替楊達才辯解,稱「達才有多少塊名表,只是生活小節」等。於是,網民送給他一個外號「表叔」。

明慧網2023年報道,李金柱在陝西榆林市主政期間,實施中共迫害法輪功政策,當地法輪功學員遭到綁架、關押、非法勞教、酷刑折磨等迫害,李金柱對此負有領導罪責。其對法輪功學員李翠珍、李鵬祥、劉俊彥、盛永平、呼忠厚、張廣田、黨佔祥被非法抓到洗腦班,對劉芳蘭、曹化山、李淑蓮、張少華、魚芳蘭(魚蘭芳)被非法勞教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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