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10日)佐敦道華豐大廈奪命三級火,再次惹起社會關注大廈有否遵辦消防安全指示及強制驗樓令。有議員促請當局加強未有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罰則。

實政圓桌的田北辰在今日(17日)立法會特別財務委員會上指,屋宇署自2018年7月向涉事大廈發出強制驗樓及強制驗窗令後,相隔近6年至今僅驗窗令獲遵從,強制驗樓令仍未獲遵從。相關個案最高刑罰的罰款亦未能起阻嚇作用,要求當局加強未有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罰則。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回應時指,過去3年無遵從強制驗樓通知的人士罰款最多3.3萬元,平均罰款2,500元,亦不曾有過監禁或緩刑的個案。她認同有需要加大罰則,但重申強制驗樓通知只是驗樓,驗出來不一定有很多問題,嚴重程度低過僭建及未遵從防火設施要求很多,故當局加重罰則時要作出平衡,免得社會出現「苛政猛於虎」感覺。她又說,會考慮簡化程序,例如日後當樓宇到達一定樓齡便要自行驗樓,毋須待屋宇署通知,否則作定額罰款。

甯漢豪表示,政府會從多方面加強消防安全執法及檢控,包括調配更多人手加強檢控,亦會重訂執法優次,集中資源處理單梯樓宇、多賓館或劏房,以及未有遵辦驗樓通知亦未有聘請驗樓人員等高危大樓。消防處亦將會加入由發展局領導的協作平台,與屋宇署、民政事務總署及市建局在地區層面,加強統籌個案管理及公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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