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特朗普3月19日表示,為了在截止日期前交納4.64億美元的紐約民事欺詐案上訴保證金,他可能不得不以低廉的「速賣」價格出售或抵押他的一些房產。

19日,特朗普在他創建的社交媒體「真相社交」(Truth Social)上發帖,抨擊紐約法官恩戈龍(Arthur Engoron)在其民事欺詐案中判決數億美元罰款,並迫使他交納沒有一家擔保公司願意提供的巨額上訴保證金。

他寫道:「恩戈龍法官居然想讓我拿出數億美元,以獲得對他的荒謬判決提出上訴的權利。換句話說,他正試圖剝奪我的上訴權利。以前沒人聽說過這樣的事。」

「我將被迫抵押或出售巨大的資產,也許是以速賣價格,而且如果我贏得了上訴,那時這些資產也將不復存在了。這有道理嗎?獵巫行動。干擾選舉!」特朗普補充說。

2月中旬,恩戈龍對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提起的民事欺詐訴訟作出判決,勒令特朗普交付3.55億美元的罰款,連同利息,總共超過4.6億美元,同時還禁止他在紐約經商3年。

根據紐約法院的規定,特朗普如果想避免詹樂霞採取這一行動,就必須交納上訴保證金。

在應對各宗針對特朗普的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過程中,他的法律費用正在不斷增加。18日,他的律師告訴紐約一家上訴法院,這位前總統找不到任何一家保險公司願意為他被迫支付的如此巨額的上訴保證金承保,其中包括「世界上最大的保險公司之一」。

特朗普的律師表示,這些擔保公司不接受將房地產等硬資產作為抵押品,而只同意接受現金或現金等價物(如有價證券),因此,特朗普將不得不抵押或出售他的房地產投資組合,以獲得他尋找擔保公司所需的現金。

特朗普的法律團隊認為,由於特朗普的房產價值遠遠超過了總值超4.5億美元的判罰款額,上訴法院應允許推遲交納保證金,直到他對初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得到裁決。上訴保證金應在3月底之前交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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