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昨日(4日)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了14名涉及強積金詐騙案的疑犯,年齡介乎26至53歲,並檢獲強積金供款及相關銀行文件,涉案金額合共超過港幣380萬。其中6名被捕人已經被落案起訴,將於明年1月在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莫麗瓊與高級督察薛子劼今日(5日)向傳媒交代案情指,警方早前接獲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報案轉介,懷疑有強積金計劃成員,即強積金供款人,涉嫌使用虛假文件,以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
警方接獲轉介後,於昨日展開行動,以「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罪拘捕14人,分別為10男4女,合共涉及14宗申請,超過380萬港元強積金供款。被捕人報稱職業為建築工人、文員、司機等。最高一宗申請金額涉及30萬元。
警方調查發現,有強積金供款人向強積金受託人公司提交虛假文件,當中包括虛假「港澳居民居住證」以及在民政事務處作出的聲明,訛稱永久離開香港並前往中國大陸定居,以提早提取他們的強積金供款。調查發現,被捕人並無在所聲明的離港日期後離開香港,有被捕人甚至一直都沒有離開過香港。
在行動中,警方搜查了被捕人的住所,檢獲強積金供款和相關銀行文件。調查亦發現,部分被捕人聲稱曾經收到自稱為中介或者經紀的陌生來電,對方聲稱可以幫助被捕人提早提取強積金供款,而被捕人只需向他們提供個人資料。當被捕人成功提取強積金供款後,那些所謂的中介或經紀便會收取三至四成佣金。
在今次被捕的14人當中,有6人已經被直接落案起訴,將於明年1月在裁判法院提堂。其餘被捕人則獲准保釋候查。警方會繼續調查案件,調查方向包括涉案的所謂中介或經紀,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薛子劼在回應記者提問時表示,涉案的自稱「中介」或經紀向被捕人聲稱,其行為合法,而被捕人或因一時財困,而輕信中介人可以合法提早提取供款。他又指,涉案的所謂中介或者經紀全部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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