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剛剛過了兩個大節,萬聖節與一些香港家庭共廿多人四出trick or treat,篝火節前後每晚都有人放煙花,我在書房工作,窗外就算看不到璀璨煙火,亦有隆隆炮聲,至夜半方休。

整天宅在書房,成為來英後之日常。以前在香港,每天好歹都要出門、坐地鐵,雖算不上甚麼體力勞動,畢竟也有足夠站立時間。移英後,除了久坐仍是久坐,兩年下來,出事了。

今年年初,倫敦舉辦香港節,我與鍾劍華、黃偉國兩博士參與講座,講者坐在高櫈上,前面沒有桌子擋着。當我重溫大紀元的講座錄播時,驚覺自己肚腩像8個月的孕婦。

當時我體重205磅,創下歷史新高。其實身體早已預警,之前要出席某活動,要穿西褲,家中西褲竟全部爆鈕,需臨急買新的,何其狼狽。

倫敦之行,讓我決心減肥。外觀還是其次,而是如此下去,健康必然變差,又豈能與政權鬥長命?減肥我不是第一次,2007年我曾減去40磅,所以我有信心再次成功。

這次我採用禁食法,主要是168,即每天禁食16小時,所有飲食集中於8個小時內完成。結果,9個月下來,我減去了20磅,舊衫舊褲可以當新衫新褲穿。好在當初沒有答應內子將舊衣扔掉,現在不需花錢添置新衣。

如果說這是成功,真正的挑戰還在後頭。

移英後最令我煩惱的是痛風。我半世人生活在香港,一向有飲酒習慣,從來沒有痛風。然而,移英後兩個月第一次痛風,痛不欲生,與床為伴,不能寸動,小便也要在床上,服藥後反應過敏而暈倒。

為防痛風,我決心戒酒,反而復發越見頻密,今年7月後兩個月內3次復發,有兩次是開車回家途中發作,結果兩小時的車程,邊開車邊痛心裂肺邊流淚,回家後發現外衣胸襟處濕了一大片。更要命的是,兩年來痛風都在右腳掌,最後一次竟發在左腳掌。我不能再等閒視之。

我認命了。聽朋友勸告,我決定找GP(政府醫生)檢查並長期服葯,控制尿酸。長期服葯便不能再捐血,我無奈取消了捐血預約。

但,真的要認命?我是到英後才有痛風,若我仍在香港,應該不會有。來英後飲食習慣沒有大變,所以我推斷痛風起因是氣候轉變:香港是亞熱帶,容易出汗;英國屬溫帶氣候,日溫差可達攝氏十多度,夏夜溫度可降至個位數,秋、冬寒冷,與香港差別明顯,因此手腳長期冰冷,加上沒有運動,新陳代謝大受影響,引致痛風。

路不轉人轉,人不轉心轉。既然不能改變氣候,又不想長期服葯,要改變命運,唯有改變自己。找GP前,我決定先給自己一個機會,堅決做運動,每天跑步30分鐘,必須出汗,改善體質,促進新陳代謝。

似乎,邏輯不單可以應付考試(十幾年來我都強調學習歷史先要學好邏輯),醫病也頗管用。自上次痛風,至今兩個月沒有發作,腳掌亦明顯收縮,原來移英後我長期水腫不自知。

我覺得,我已不需要找GP,我也重新預約捐血,履行公民義務。

無論在甚麼地方生活,總會遇到種種難題。小修小補固然可以,但問題嚴重到一個地步,便需要從系統上進行調節,扭轉乾坤,昂首於天地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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