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一名57歲男子昨日被國安處人員拘捕,落案控以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日(1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再訊,待警方進一步調查,期間被告需還柙。

案中男被告區健威,57歲,報稱無業。他被控於2023年4月19日至10月16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X(Twitter)發布、提供或持續提供陳述、相片、圖片或影片,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它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在庭上申請將案件押後,待警方檢驗從被告身上檢獲的手提電話、在他家中檢取的3部電話、5部電腦、以及外置硬碟機作進一步調查,是否藏有其它訊息,涉及其它控罪。辯方在庭上提出保釋申請,惟遭控方反對。總裁判官拒絕被告保釋,將案件押後至12月4日再訊,被告保留8日保釋覆核,將於10月26日再度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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