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注外傭的團體進行訪問調查,發現471名菲傭和印傭中,約三分一受訪者每天經歷食物不足的處境,令人憂慮。香港外傭膳食權利關注組呼籲當局將規定的每月最低膳食津貼水平提升至1,800元。
是次調查由明愛亞洲外地勞工社會服務計與香港外傭膳食權利關注組進行,半年內成功訪問471名菲傭和印傭,調查發現有158名受訪者每天經歷食物不足的處境,佔整體受訪者的三分一。
關注組發言人Arlee表示,外傭不得溫飽,會影響她們的工作表現和身心健康,有36%的受訪者表示在工作中持續感到飢餓,當中近七成表示因而變得沒有精力或感到身體不適,42%受訪者不能集中精神;36%受訪者變得情緒化。
社工黄小慧則指,外傭受標準僱傭合約保障,訂明僱主需向外傭提供月薪和充足的食物保障,而僱主可提供膳食津貼或免費膳食安排。
在港工作超過10年的印傭Tina是一名穆斯林,她曾因擔心不能完成兩年的合約,故沒有直接向僱主表達在膳食上的需要。曾有前僱主誤解其可吃用豬油煮的蔬菜及雞肉。另外,Tina本身對海鮮敏感,曾因此婉拒僱主讓她吃蝦蟹的好意,最終被形容為「麻煩」、「樣樣都唔食」。
另一位發言人Jinky指,僱主往往沒有妥善與外傭溝通提供免費膳食的具體安排,亦忽略食物文化差異的影響。在不平等的僱傭關係下,即使面對食物份量不足、不合口味、吃不飽,或是食物牴觸宗教信仰,大多數外傭仍然選擇「啞忍」,擔心被標籤為「麻煩」或「大食」,影響日後的續約。
她續指,法例訂明的每月最低膳食津貼最低金額是1,196元港幣,即每天僅得38.5元,應付一日三餐根本不足夠。
香港外傭膳食權利關注組提出4項建議,包括建議當局將每月規定的最低膳食津貼水平,從現時港幣1,196元增加到1,800元;在標準家庭傭工僱傭合約需就免費膳食和膳食津貼制定更明確的條款和解釋,合約應同時包含英語和印尼語,以確保佔大多數外傭能清楚了解細節。
關注組又建議向外傭提供每日共兩小時的用餐時間或用餐休息時間;以及為外傭及其僱主提供社區教育,促使雙方對膳食福利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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