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今日(12日)落案起訴一名半導體生產商前總監及一名供應商銷售代表,涉嫌行賄受賄以助該供應商取得一份半導體生產部件採購訂單,價值逾50萬元人民幣。兩人同被控一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周四(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被告何志海(55歲),安世半導體(中國)有限公司工程部前總監;及被告甄耀宗(71歲),高柏斯發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東莞朗誠微電子設備有限公司的銷售代表。兩人同被控一項代理人串謀接受利益罪名,兩人已獲准保釋,以待周四在沙田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指,案發時何志海是安世工程部總監,負責監督該部門評估供應商的技術能力,以及向安世推薦供應商。甄耀宗是安世供應商高柏斯及朗誠的銷售代表。
約於2017年2月,安世開始挑選供應商以採購用於生產半導體的2個部件,即封裝模具和型腔鑲條。安世邀請了甄耀宗及另外2間供應商提交報價以作評核。
何志海及甄耀宗涉嫌於2017年2月至2019年6月期間,一同串謀使何志海從甄耀宗接受一筆逾16,000港元的賄款,以利便朗誠獲安世選為上述2個部件的供應商。
廉署調查發現,安世在上述期間向朗誠發出訂單採購該2個部件,並支付貨款逾50萬元人民幣。兩名被告涉嫌以甄耀宗獲取的相關佣金計算支付予何志海的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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