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發稿,指本港兩個網上外賣平台Foodpanda和Deliveroo(戶戶送),對合作餐廳設立的要求可能違反《競爭條例》。兩個涉事平台提出修訂有關條款,競委會將於未來兩星期,就兩個平台最新提出的建議展開諮詢。
競委會表示,現時Foodpanda和Deliveroo兩個平台共佔本港有關市場佔有率超過九成,近年至少有4個小型平台退出市場;而現存5個小型外賣平台各市佔率低於一成。競委會調查顯示,兩大平台要求餐廳簽訂獨家條款,與其它外賣平台合作的餐廳將被懲罰,包括需要支付較高佣金等,並設立價格限制,阻止合作餐廳在自家銷售渠道或其它網上外賣平台,向消費者提供較低的餐點價格。
競委會認為,有關條文可能妨礙新成立或小型的平台進入市場及擴張業務,或削弱市場競爭,令餐廳以至消費者無法享受有效競爭帶來的好處。
競委會指,兩個平台各自提出,承諾在90天內修訂「獨家條款」,即使合作餐廳日後與本港市佔率不多於一成的新晉或小型平台合作,亦不會失去「獨家合作」商業獎勵,例如享有較低佣金率。另外亦會修訂違反獨家合作條文,讓合作餐廳更易轉為可同時與其它平台合作。
兩個平台亦提出,會刪除價格限制條文,合作餐廳可於自家銷售渠道及其它網上外賣平台,提供較低餐點價格。兩個平台表示,將在生效90天內作出修訂,建議承諾有效期將由生效日起計,為期3年;期內若兩個平台各市佔率低於三成,將觸發解除承諾機制。3年有效期會視乎情況看是否延長。
競委會表示,擬接受兩間平台提出的承諾,現正就有關建議作出諮詢,公眾可於6月15日前向競委會提交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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