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2月21日),最高法院聽取了本周兩宗案件中第一宗的口頭辯論,這些案件探討了為第三方用戶提供內容發布平台的科技公司所受法律保護的程度。
周二辯論的「岡薩雷斯訴Google案」(Gonzalez v. Google)涉及YouTube等網站使用的推薦和算法,這些網站不僅允許用戶發布內容,還可以以某種方式向用戶安排和推薦內容。YouTube和Google因涉嫌推薦由「伊斯蘭國」(ISIS)創建並用於招募新成員的影片被起訴。
在法國留學的加州州立大學長灘分校23歲學生岡薩雷斯(Nohemi Gonzalez)的家人,就下級法院駁回針對Google有限責任公司旗下YouTube的訴訟,提出上訴。Google和YouTube是Alphabet公司的一部份。
岡薩雷斯在2015年「伊斯蘭國」(ISIS)激進份子對巴黎的襲擊中被槍殺。
岡薩雷斯的家人聲稱,YouTube通過其電腦算法向某些用戶非法推薦「伊斯蘭國」激進組織的影片,該組織聲稱對造成130人死亡的巴黎襲擊事件負責。
根據美國《反恐怖主義法》,該訴訟指控Google為恐怖主義提供「實質支持」。《反恐怖主義法》是一項聯邦法律,允許美國人追回與「國際恐怖主義行為」有關的損失。
三藩市美國第9巡迴上訴法院在駁回該訴訟時,則依據了1996年美國國會通過的《通信規範法》第230條的聯邦法律,該法律保護互聯網公司免於對其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責任。
此案標誌著最高法院首次審查第230條保護的範圍。
大法官們的困惑
在周二的法庭辯論中,大法官們想弄清楚第230條保護的界限在哪裏,同時他們也懷疑這些企業是否應該因某些類型的有害或誹謗內容而受到保護。
「我的意思是,我們是法庭。我們真的不知道這些事情。你知道,這些人不是互聯網方面最偉大的九位專家。」自由派大法官Elena Kagan說道。她的發言引起了房間裏一片笑聲。
此前,大法官Samuel Alito告訴原告的律師Eric Schnapper,「對你目前提出的所有論點均感到十分困惑。」
Eric Schnapper在法庭上談到,YouTube的算法提供它認為用戶可能想要的搜索結果或內容,並顯示縮略圖和指向不同影片的超連結。Eric Schnapper辯稱,雖然影片本身是由用戶創建的,但縮略圖本身是用戶和YouTube的共同創作,突破了第230條的保護。
Google的律師Lisa Blatt駁回了這一論點,指出這不是本案原告投訴的一部份。
自由派大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和Samuel Alito一樣,表示她對所爭論的內容「十分困惑」,因為她認為相關問題是第230條豁免權的範圍,而不是可能引發的責任。Eric Schnapper指出,這歸根結底是如何看待某些行為或做法是否受法律保護。
「我想,問題是你如何讓自己從一個中立的算法變成一個協助和教唆的人?」Sonia Sotomayor大法官問道。
Eric Schnapper的論點是,YouTube使用算法來呈現算法選擇的影片列表本身就是YouTube的一種呈現形式,與影片本身的內容分開。
法官們想知道,如果YouTube提供推薦的算法是「中立的」,或用於根據用戶的興趣組織內容,YouTube是否應該失去豁免權。
「我試圖讓你向我們解釋,YouTube上幾乎所有你感興趣東西的標準內容突然變成了幫助和教唆,因為你屬於ISIS類別。」法官Clarence Thomas向Eric Schnapper提問道。
大法官Samuel Alito問代表Google的律師Lisa Blatt:「如果YouTube和Google可能因託管和拒絕刪除它知道是誹謗和虛假的影片而承擔責任,那麼Google會倒閉嗎?互聯網會被摧毀嗎?」
Lisa Blatt回答說,「嗯,我認為Google不會。我認為所有其它網站都可能會,因為它們沒有Google那麼強大。」
法官們還質疑削減第230條保護的界限在哪裏。
保守派首席大法官John Roberts質疑第230條是否應該適用,因為推薦是由YouTube本身提供的。「這些影片不是憑空出現的,它們是根據算法出現的。」他說。
Elena Kagan想知道一個會向其數百萬用戶提供誹謗內容的網站,「為甚麼要保護它?」
顛覆互聯網的運作方式?
Google及其支持者表示,如果原告獲勝,可能會引發針對平台的大量訴訟,並顛覆互聯網的運作方式。許多網站和社交媒體公司使用類似技術為用戶提供相關內容。
他們補充說,此案對言論自由構成威脅,因為它可能會迫使平台壓制任何可能被認為有爭議的事情。
法律專家指出,如果第230條的保護受到侵蝕,公司可以採用其它法律辯護。
該法律的批評者表示,它經常阻止平台對現實世界的傷害負責。許多自由主義者譴責社交媒體上的錯誤信息和仇恨言論,保守派人士則表示,社交媒體公司以內容審核為幌子對右翼的聲音進行審查。
拜登政府呼籲對第230條進行改革,並要求最高法院重審岡薩雷斯家人的訴訟案。
保守派大法官Amy Coney Barrett提到了最高法院可能的解決方案,將允許它避免關於第230條範圍的重大法律問題。
她指出法院將於周三審理的技術案件,法官將在該案件中考慮反恐法是否涵蓋互聯網平台,因為它們未能充份消除與恐怖主義相關的行為。
周三的推特案件
最高法院於周三(22日)審理「塔姆奈訴推特案」(Twitter v. Taamneh)時,將再次聽取關於第230條的爭論。該案例探討了推特(或其它社交媒體平台)是否應該為幫助ISIS提供平台而承擔責任。
法官們正在考慮是否可以起訴社交媒體公司協助和教唆國際恐怖主義行為,因為它們託管的內容通常表示支持「伊斯蘭國」。
Google辯稱,由於第230條引發了周二的責任辯論,它不必面對這樣的訴訟,周三爭論的推特案件更直接地取決於《反恐怖主義法》的實質內容。
推特和Google案中的事實是相似的,即使它們提出了不同的法律問題。
法官們本周審理的兩宗技術案件加起來有可能改變互聯網的格局。最高法院預計將在初夏之前對這些案件作出裁決。
《通信規範法》第230條
《通信規範法》第230條於1996年在互聯網早期通過,旨在培育初創企業和企業家。該立法的文本承認互聯網正處於起步階段,如果網站所有者可能因其他人發布的內容而被起訴,互聯網就有被扼殺的風險。
根據第230條,網站享有以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而不是根據他人的喜好)調節內容的豁免權,儘管聯邦政府仍然可以起訴違反刑事或知識產權法的平台。
該法律的核心條款認為,網站(及其用戶)不能在法律上被視為他人內容的發布者或發言人。簡單來說,這意味著發布給定內容所附帶的任何法律責任,都由創建它的個人或實體結束,而不是共享內容的平台或重新分享它的用戶。
第230條看似簡單的語言掩蓋了其廣泛的影響。法院一再接受第230條作為對誹謗、疏忽和其它指控的辯護。過去,它保護了AOL、Craigslist、Google和雅虎,建立了一個廣泛而有影響力的法律體系,被視為當今互聯網的支柱。
然而,近年來,第230條的批評者越來越多地質疑該法律的範圍,並建議限制網站可以援引法律保護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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