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卿是中共第一任公安部長(1949-1959);謝富治是中共第二任公安部長(1959-1972)。在中共公安系統,有一位分別被羅、謝兩任公安部長下令拘捕的人,前後被非法關押13年多。這個人名叫王征明。

王征明其人

王征明1923年4月生於江蘇徐州,15歲不到就參加八路軍,16歲加入中共,1940年轉入皖南新四軍軍部,在葉挺、項英、張雲逸等新四軍早期領導人的直接領導下,負責保衛軍部的情報工作。

1941年皖南事變後,王征明在新四軍新領導饒漱石、陳毅、譚震林等的直接領導下,從事情報工作。

1949年中共佔領上海後,王征明在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市公安局長揚帆的直接領導下,先後任公安局社會處三室主任、政治保衛處副處長、處長,上海市保衛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參與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查辦。

1954年4月,因工作成績顯著,31歲的王征明攜新婚不久的妻子俞芷劼,奉調進京,任公安部二局情報室主任。

羅瑞卿下令拘捕王征明

1955年4月5日,王征明突然被秘密逮捕。簽發逮捕令的,正是他的老領導、時任公安部長羅瑞卿。

這天午飯過後,公安部副部長兼政治部主任王昭通知王征明,要他和公安部的王銳夫、路群兩位處長到上海,幫助調查、處理與揚帆案有關的事宜。

當晚,王征明被王、路兩位處長接走。他上車後,發現車子不是開往北京火車站,而是開到了一個看守所。還沒等他回過神來,王銳夫向他出示了蓋有「羅瑞卿」大印的逮捕證,宣布逮捕他。

王征明不相信羅瑞卿會下令以逮捕他,以為是下面的人搞錯了。因為羅很了解他,多次聽過他的工作匯報、聽過他在大會上的發言,看過他寫的材料,並詢問是不是他親自寫的。羅很欣賞他年輕有為,並把他調到公安部,打算委以重任,怎麼會下令逮捕他呢?

第二天晚上,執行逮捕令的王昭來了,以審問官的身份對他說:「你的問題很嚴重,你要徹底交代、揭發,不管是哪個中央委員,都要清算」,「我們等了你一年」。

王征明這才明白,自己被逮捕是真的,羅瑞卿批准也是真的,原因是:中共佔領上海初期,他執行了中共華東局書記、上海市第一任市委書記饒漱石、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上海市公安局長揚帆「以特反特」的指示。

1955年4月4日,中共七屆五中全會在北京閉幕。在這次會議上,饒漱石因所謂「高、饒反黨聯盟」問題,被開除黨籍,接受審查。

同一天,饒漱石的老部下、時任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被秘密逮捕。饒漱石的另一個老部下、上海市公安局原局長揚帆,早在1954年12月31日就被秘密逮捕。不久,中共中央打了一個「饒、潘、揚反黨集團」。

王征明後來回憶說:饒、潘、揚案在上海 拘捕了800多人,還有打成右派流放,逐出公安部門不予信任,名列黑冊的不計其數,後果慘重。

王征明因牽涉「饒、潘、揚反黨集團」的問題,受到沒完沒了的審查。他先是被關在北京功德林監獄,後被關到秦城監獄。

王征明認為他幹的事,都是執行上級的命令,沒有錯。他之所以被調到公安部,也是因為公安部領導認可他的工作,因此,不斷抗爭、申訴。

公安部查來查去,也沒有查出他甚麼問題。1961年5月2日,王征明獲釋出獄。

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跟他談話時說:「潘漢年、揚帆問題很嚴重。你的問題本想等(他們的)案件結案一起處理,現在(他們的案子)一時還結不了案而提前處理(你的問題)」,「考慮到已經(把你)關押多年,黨內不打算再給你處分了。」

王征明被秘密逮捕後,最擔心的是懷孕才2個月的22歲妻子俞芷劼。當時,公安部領導沒有將他被捕的消息告訴俞芷劼。她真的以為丈夫到上海出差去了,耐心等他回來。但左等右等,等到孩子生下來了,也不見丈夫歸來。

直到1年半後的1956年11月,俞芷劼才被告知:她的丈夫因潘漢年、揚帆案而被逮捕。但沒有告知他被關押的地方,也不准她探視。

直到6年零1個月後,俞芷劼才見到被整得死去活來,一身是病,兩次得狂躁型精神分裂症,打砸醫院,差點勒死給他看病的醫生,險些闖下大禍的丈夫。

王征明回到家時,已經6歲、從未見過面的兒子,喊聲「爸爸」喊不出口。

謝富治下令拘捕王征明

1967年11月7日晚,文革爆發的第二年,王征明再次被秘密逮捕,再次被關進秦城監獄。

這次簽發逮捕令的,是第二任公安部長謝富治。

一個星期後,俞芷劼向公安部詢問為甚麼逮捕王征明,答覆是:「王征明的罪行已經定了: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

這又是怎麼回事呢?原因有二:

第一,再次受饒漱石、潘漢年、揚帆牽連。

饒漱石1965年8月被最高法院判刑14年,同年9月被假釋;潘漢年1963年被最高法院判刑15年,同年2月被假釋;1965年8月,揚帆被判刑16年。

1967年5月22日,饒、潘、揚再次被拘捕,並被關進秦城監獄。王征明作為饒、潘、揚手下「幹將」,自然在劫難逃。

第二,冒犯了毛的妻子、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江青。

王征明第一次出獄後,被送到北京市委黨校學習,然後到通縣馬頭公社擔任「四清」運動工作隊隊長。「四清」結束後,被分配到中央政法幹校二部任副主任。

文革爆發不久,王征明就受到衝擊,中央專案組第二辦公室專案人員要他談對文革的看法。他先表示堅決擁護毛發動的文革,然後,講了他對江青的一些看法。他說:

「江青在一些場合講話不注意,影響主席威信。例如江青說各省在北京的辦事處都是特務;公安部的蘇聯專家都是劉少奇搞的,毛主席不知道。」

專案人員要王征明親筆寫下來,他真的寫了。

就因為這幾句大實話,加上與「饒、潘、揚」有關的舊帳,王征明被關秦城監獄7年半,被整得很慘,精神分裂症復發,還有嚴重肝病等。

妻子的溫情救了他的命

1971年9月13日,中共第二號人物林彪在蒙古墜機身亡。林彪一死,立即成了毛的替罪羊。毛將文革中乾的許多壞事都推到林彪頭上。

1975年,文革初被打倒的鄧小平復出工作,被關押的一些幹部陸續被釋放,其中包括王征明。

1975年5月1日,專案人員向王明徵宣布了釋放決定。當時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症的王征明,死活不願出獄。

前往監獄接他出獄的妻子俞芷劼,深知丈夫的冤屈給他心靈造成的傷害,強行讓他出獄是行不通。於是,她請專案人員離開,自己單獨同丈夫談話,用柔情感化丈夫。她說自己得了肝病,身體很差,希望丈夫出獄後,能夠照顧自己。一番真情訴說,王征明馬上對她說:「好!走吧。」就這樣回家了。

王征明回家後,精神分裂症時好時壞。有朋友來看他時,他竟大聲說:「毛主席犯了大錯誤了……」嚇得朋友再也不敢來看他。他還有嚴重的幻聽、幻視、幻覺,疑心很重。

公安部怕他胡說八道再惹禍,決定送他去精神病院,並挑選幾個身強力壯的大漢押送,遭到俞芷劼的堅決反對。

她擔心他被送進精神病院後,不能自控,隨便罵黨和國家領導人惹禍,此前為治療精神分裂症,使用大劑量鎮靜藥物,已嚴重傷害他的器官,他還患有肺結核、肝病等。對一個兩次受了13年牢獄之災、全身是病的人,再送精神病院,無疑是送死。

公安部最終接受了俞芷劼的意見。在俞芷劼持續5年耐心、細緻的照顧下,王征明的病總算好了。應王征明的請求,1982年,他被調回上海市公安局工作。

王征明被平反

1983年8月,公安部對王征明的兩次牢獄之災予以平反。平反決定稱:

「1955年4月對王征明的逮捕是錯誤的」;

1967年11月中央專案組第二辦公室以攻擊江青的罪名將王征明再度逮捕,是對王征明的迫害。

「饒、潘、揚反黨集團」根本不存在

王征明後來回憶說:1954年4月,我由上海調公安部工作。同年年底,揚帆被「解送」公安部,由上海市公安局馬敬錚副局長陪送。馬完成任務後,即到我北京的家中看我,兜底告訴了我:

當時給揚帆定的罪狀,叫做「三千三」「八十五」,即指揚帆包庇特務、反革命份子3300個,其中85個特務、反革命份子用於公安機關內部。

這個虛假的罪名上報到當時在北京召開的全國黨代表會議上,在黨代表中引起群情激憤,都認為潘、揚簡直罪大惡極了。

後來,公安部負責複查潘、揚案的承辦者李炳鈞在複查後曾說:「有人說他包庇3300個特務,但別說3300個,30個、3個又在哪裏?皆屬誣陷不實之詞。」你敢相信麼,這些罪名竟然全是虛假編造的。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發出「為潘漢年平反的通知」。

1983年8月22日,公安部作出為揚帆徹底平反的決定。

饒漱石至今沒有平反。但潘、揚的反黨問題不存在,饒與他們一起的所謂反黨問題也就不存在了。

王征明到底為何挨整?

從中共的平反決定看,中共當年整王征明是毫無道理的。但是,王征明卻硬是被非法關押了13年多。

王征明牽涉的「饒、潘、揚反黨集團案」也是冤假錯案。饒、潘被關押至死,揚雖活著走出監獄,也被整得死去活來。

下令逮捕王征明的公安部長羅瑞卿,在文革中第一個被打倒,整到跳樓自殺的地步,也是九死一生。

下令逮捕王征明的公安部長謝富治,1972年病亡。文革結束後,謝被認定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被開除黨籍,撤銷悼詞,骨灰移出八寶山公墓。

王征明挨整,整王征明的人,最後也都挨了整。何故?

2004年《九評共產黨》揭開了謎底:中共是一個以「假、惡、鬥」為本質特徵的邪教;體現在黨內鬥爭中,中共就是一部絞肉機,為爭權奪利,它是不擇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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