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瑞卿是中共第一任公安部長,謝富治是第二任公安部長。在中共公安系統,有一人,被他們二人分別下令拘捕,前後關押13年多。這個人名叫王征明。他做了甚麼?為甚麼這麼不被放過?

分別下令拘捕王征明的兩任公安部長為謝富治(左)及羅瑞卿(右)。(維基百科 公共領域)
分別下令拘捕王征明的兩任公安部長為謝富治(左)及羅瑞卿(右)。(維基百科 公共領域)

今天,我們就根據原安徽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尹曙生的文章《被兩任公安部部長下令逮捕的人》,說說王征明案。

王征明其人

王征明1923年4月生於江蘇徐州,15歲不到就參加八路軍,16歲加入中共。1940年,他轉入皖南新四軍軍部,在葉挺、項英、張雲逸等新四軍早期領導人的直接領導下,負責軍部的情報工作。

1941年皖南事變後,王征明又在新四軍新領導饒漱石、陳毅、譚震林等的直接領導下,從事情報工作。

1949年中共佔領上海後,王征明在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市公安局長揚帆的直接領導下,先後任公安局社會處三室主任、政治保衛處處長,上海市保衛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參與了一系列大案要案的查辦。

1954年4月,因工作成績顯著,31歲的王征明攜新婚不久的妻子俞芷劼,奉調進京,任公安部二局情報室主任。

羅瑞卿下令拘捕王征明

1955年4月5日,王征明突然被秘密逮捕。簽發逮捕令的,正是他的老領導、時任公安部長羅瑞卿。

這天午飯過後,公安部副部長王昭通知王征明,要他和公安部的王銳夫、路群兩名處長到上海,幫助調查、處理與揚帆案有關的事宜。

當晚,王征明被王、路接走。他上車後,發現車子不是開往北京火車站,而是開到了一個看守所。還沒等他回過神來,王銳夫向他出示了蓋有「羅瑞卿」大印的逮捕證,宣布逮捕他。

王征明不相信羅瑞卿會下令逮捕他,以為是下面的人搞錯了。因為羅很了解他,多次聽過他的工作匯報、聽過他在大會上的發言,看過他寫的材料,並詢問是不是他親自寫的。

羅很欣賞他年輕有為,並把他調到公安部,打算委以重任,怎麼會下令逮捕他呢?

第二天晚上,執行逮捕令的公安部副部長王昭來了,對王征明說:「你的問題很嚴重,你要徹底交代、揭發,不管是哪個中央委員,都要清算。」

王征明這才明白,自己被逮捕是真的,羅瑞卿批准也是真的,原因是:中共佔領上海初期,他執行了中共華東局書記、上海市第一任市委書記饒漱石、上海市副市長潘漢年、上海市公安局長揚帆「以特反特」的指示。老領導一出事,他就被牽連了。

1955年4月4日,中共七屆五中全會在北京閉幕。在這次會議上,饒漱石因所謂「高、饒反黨聯盟」問題,被開除黨籍,接受審查。

同一天,饒漱石的老部下潘漢年被秘密逮捕;饒漱石的另一個老部下揚帆,早在1954年12月31日就被秘密逮捕。不久,中共中央打了一個「饒、潘、揚反黨集團」。

王征明後來回憶說:饒、潘、揚案在上海抓了八百多人,列入黑名單的不計其數,後果慘重。而他因為牽涉「饒、潘、揚反黨集團」的問題,受到沒完沒了的審查,先是被關在北京功德林監獄,後來被關到秦城監獄。

王征明認為,他幹的事都是執行上級命令,沒有錯。他之所以被調到公安部,也是因為公安部領導認可他的工作,所以不斷抗爭、申訴。

公安部查來查去,也沒有查出王征明甚麼問題,不得不在1961年5月2日把他給放了。

公安部常務副部長徐子榮跟王征明談話時,竟還擺出「黨已經對你寬宏大量」的姿態,說:「潘漢年、揚帆問題很嚴重。你的問題本想等(他們的)案件結案一起處理,現在(他們的案子)一時還結不了案而提前處理(你的問題)」,「考慮到已經(把你)關押多年,黨內不打算再給你處分了。」

王征明被秘密逮捕後,他最擔心的是懷孕才2個月的22歲妻子俞芷劼。

當時,公安部領導沒有將他被捕的消息告訴俞芷劼,她真的以為丈夫到上海出差去了,耐心等他回來。但左等右等,等到孩子都生下來了,也不見丈夫回家。

直到1年半後的1956年11月,俞芷劼才被告知:她的丈夫因捲入潘漢年、揚帆案被逮捕。但她沒有被告知關押地點,也無法探視。

直到6年零1個月後,俞芷劼才見到被整得死去活來,一身是病,兩次得狂躁型精神分裂症,差點勒死給他看病的醫生,險些闖下大禍的丈夫。

王征明回到家時,已經6歲的兒子,喊聲「爸爸」喊不出口。

謝富治下令拘捕王征明

1967年11月7日晚,文革爆發的第二年,王征明再次被秘密逮捕,再次被關進秦城監獄。

這次簽發逮捕令的,是第二任公安部長謝富治。

一個星期後,俞芷劼向公安部詢問為甚麼逮捕王征明,得到答覆:「王征明的罪行已經定了:反對毛主席,反對江青。」

在當時,這個罪名不得了,按照為文革特製的「公安六條」都可以槍斃的。這罪名又是怎麼來的呢?

一方面,王征明再次受饒漱石、潘漢年、揚帆牽連。

饒漱石1965年8月被最高法院判刑14年,同年9月被假釋;潘漢年1963年被最高法院判刑15年,同年2月被假釋;1965年8月,揚帆被判刑16年。

1967年5月22日,饒、潘、揚再次被拘捕,並被關進秦城監獄。王征明作為他們的手下「幹將」,自然在劫難逃。

另外一方面,王征明冒犯了毛的妻子、中央文革小組副組長江青。

王征明第一次出獄後,被送到北京市委黨校學習,然後到通縣馬頭公社擔任「四清」運動(清政治、清經濟、清組織、清思想)工作隊隊長。

「四清」結束後,被分配到中央政法幹校二部任副主任。

文革爆發不久,王征明就受到衝擊,中央專案組第二辦公室專案人員要他談對文革的看法。他先表示堅決擁護毛髮動的文革,然後講了他對江青的一些看法。

他說:「江青在一些場合講話不注意,影響主席威信。例如江青說各省在北京的辦事處都是特務;公安部的蘇聯專家都是劉少奇搞的,毛主席不知道。」

專案人員要王征明親筆寫下來,他真的寫了。

就因為這幾句大實話,加上與「饒、潘、揚」有關的舊帳,王征明被關秦城監獄7年半,被整得很慘,精神分裂症復發,還有嚴重肝病等。

險些被送精神病院 妻子救了他的命

1971年9月13日,中共第二號人物林彪在蒙古墜機身亡。林彪一死,立即成了毛澤東的替罪羊。

毛將文革中幹的許多壞事都推到林彪頭上。1975年,文革初被打倒的鄧小平復出工作,關押的一些幹部陸續被釋放,其中包括王征明。

1975年5月1日,專案人員宣布釋放決定,當時患有嚴重精神分裂症的王征明,死活不肯出獄。前去接人的俞芷劼溫情勸說,才把丈夫勸回家。

回家後,王征明的精神分裂症時好時壞。有朋友來看他時,他無法自控,大聲說「毛主席犯了大錯誤了……」嚇得朋友再也不敢來。他還有嚴重的幻聽、幻視、幻覺,疑心很重。

公安部怕他亂說話再惹禍,挑了幾個身強力壯的大漢,要押送他去精神病院。俞芷劼堅決反對,她知道對一個經受了13年牢獄之災、全身是病的人,再送精神病院無疑是送死。

公安部最終作罷。在俞芷劼持續5年的悉心照顧下,王征明的病總算好了。應王征明的請求,1982年,他被調回上海市公安局工作。

1983年8月,公安部對王征明的兩次被抓被關予以平反。平反決定稱:1955年4月對王征明的逮捕是錯誤的;1967年11月對王征明的再次逮捕,是對王征明的迫害。

整王征明的人後來都挨整

而當初整王征明的人,後來也成了被整的人。

下令逮捕他的公安部長羅瑞卿,在文革中第一個被打倒,整到跳樓自殺的地步,九死一生。

下令逮捕他的公安部長謝富治,1972年病亡。文革結束後,謝被認定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被開除黨籍、撤銷悼詞、骨灰移出八寶山公墓。

參與整王征明的公安部其他官員,後來也都挨了整,副部長徐子榮、王昭被整死在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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