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修例運動逾萬人被捕,被檢控的不足3,000人,代表其餘大部份人繼續受未知的纏擾和折磨。23日律政司承認執法機關不會將所有處理中的案件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執法機關認為「沒有足夠證據」。
新思維立法會議員狄志遠23日在立法會大會一度引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昨晨在立法會第四次前廳交流會上說,未被起訴的被捕者,絕大部份「應該會結案」,並知會當事人。
律政司回應傳媒查詢時,稱2019年反修例的案件中,如較嚴重的罪行會由刑事檢控科的特別職務組專責處理。該組至今共收到警方提交1,215宗案件,並已就當中1,201宗案件提供法律意見,即警方提交案件的98.8%。律政司所說的較嚴重罪行包括「暴動罪」和「非法集結罪」。
律政司解釋,執法機關不會將所有處理中的案件交予律政司,原因包括執法機關認為「沒有足夠證據進一步將案件交予律政司」、案件「暫時無需跟進」、案件「仍在調查」,以及執法機關已按照既定的內部程序將案件處理。
事件被廣泛報道後,狄志遠在一個電台節目,承認雙方理解不同,但確認提問時未有詳細指明是所有涉及反修例案件。
逾萬人被捕 不足3,000被檢控
據保安局數字,截至今年8月31日,共有10,279人因與反修例運動案件相關的違法行為被警方拘捕,其中2,893人被檢控。18歲以下的被捕者有1,754人,當中517人被檢控。
上述人士中,已完成司法程序的案件涉及2,044人,當中約八成(1,631人)需承擔法律後果,包括定罪被判刑、社會服務令、感化令、經法庭簽保守行為等。需承擔法律後果的人士中,被捕時為18歲以下的人士有353名,當中最高刑罰為入獄5年6個月,最低刑罰為經法庭簽保守行為。
不排除對政府造成沉重工作壓力
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前助理教授鍾劍華23日接受本報訪問時,質疑狄志遠單方面說法的可信性,及官員在前廳交流會上的言論「是否算數」,認為如果當時只有狄志遠提問的話,「(林定國)可能只是提出一個可能性,不是政府的決定」。
不過鍾續指,以現時7,000多個累積的個案未辦,「這個進度來看,要很長時間去處理,對政府造成沉重的工作壓力及資源壓力」,他認為政府可能要考慮如何用一個較快、較容易處理的方法,不能排除上述做法的可能性。
決定權未必在特區政府 鄭雁雄曾言「唯有鬥爭唯有法辦」
鍾劍華亦提到,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去年曾經提及,對於反修例風波沒有寬容,只能法辦,政府真正的意圖還很難說,「就算律政司司長個人覺得這個是一個選擇,不見得政府會一定採用。」也不能排除狄只是想出風頭。
鍾劍華認為,就算政府真是有意如此做,亦都不見得特區政府可以決定。「國安公署肯不肯,中聯辦、港澳辦肯不肯?」
鄭雁雄去年7月出席律政司主辦的《港區國安法》法律論壇時,聲稱反修例事件「顛覆政權」、「侵犯主權」,揚言對抗爭運動,「沒有任何妥協懷柔可言」,不可以「抱任何幻想」,不可以給「任何可乘之機」,「唯有鬥爭、唯有法辦」。
多名學生遭校方「二次審判」
狄志遠昨在立法會發言時,表示七成被捕者的個案懸而未決,部份人被捕超過一年,再遭警方預約拘捕的做法,無助社會復和,亦會加劇社會對立。他又說,不少被捕者是大學生,認為校方應「給機會學生重上正軌」。
傳媒近期報道多宗因反修例事件入獄的學生,遭校方「二次審判」。中文大學新傳學院實習刊物《大學線》今年2月曾經報道,一名就讀中文大學的研究生,因非法集結罪被判入獄4個月後,出獄僅一個月就遭校方召開紀律聆訊,因「有損校譽」被記兩個大過,雖然可以移除,但亦在未移除的期間影響升學申請。
該報道亦指接觸到另外6名不同院校的大專學生及兩名中學生,被定罪後受到學校處分,當中3人更被開除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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