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陳虹秀及另外7人,早前因前年8月31日的灣仔衝突案被控暴動罪。她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另7人受審後亦全部脫罪。律政司表明不服並提出上訴。陳虹秀昨日在Facebook透露有警察上門。她其後與同案的兩人被帶上高等法院作緊急聆訊,獲准保釋,不過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除陳虹秀外,同案的賴姵岐及龔梓舜昨早亦被帶上法庭。3人獲准保釋,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現金、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及居於指定住址。據悉另有一名同案的男子昨日被帶上法庭,他獲准以同樣條件保釋。

陳虹秀昨早在Facebook發文,表示有警察上門,又說自己將會上高院;「旅遊證件應該一陣上高院會被沒收,到時要去旅行同去外國讀書就要每次申請。」她質問:「律政司點解可以咁樣對我呢位表證不成立嘅人?」

她下午在Facebook再發文,指律政司決定上訴時,已獲律師告知律政司有機會會扣留旅遊證件,「避免我哋敗訴但人就走了」。她坦言,自己現時仍留在香港其實已有心理準備,形容自己「太愛香港,亦有太多事未做完」,加上家人都在香港生活,「所以一直隨遇而安做自己認為係正確的事」。

她透露,前晚已經知道有一名同案的人士被查身份證,才揭發他們已在通緝拘捕名單上,不過對於警察昨早立即上門感到意外。

陳虹秀表示,旅遊證件被扣留後,她之後外遊、到外國讀書或外國交流全部都要申請,亦不清楚會否被批准。她質疑律政司憑甚麼剝奪她的人身自由,而且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亦會為其生活帶來麻煩。她坦言雖然已預期今日的情況,但仍會繼續爭取應有權益,繼續如常生活,做想做的事。

早前被裁定表證不成立

前年8月31日灣仔衝突中8人被控暴動罪。被告之一的陳虹秀被裁定表證不成立獲當庭釋放,律政司當時表明會上訴。

案件早前由法官沈小民主審。他認為陳虹秀當日並沒有使用侮辱或挑撥性語言,而是呼籲警方「克制」,讓市民有時間離開。又指明穿黑衣不等於參與暴動,遂裁定控方表證不成立,陳虹秀故獲當庭釋放,另外7人受審後亦全部脫罪。法官亦批准陳虹秀的訟費申請,律政司須支付其法律援助署分擔費。不過律政司表明不服裁決,並提出上訴。

早前有報道沈小民將提早退休移民英國。現時司法機構網頁的法官名單上已找不到沈小民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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