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有傳媒報導香港童軍總會為九龍地域一名前高層舉行退休百人晚宴,香港童軍總會及前高層余煥懷等人因涉違反限聚令而被票控,案件今日(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訊。余煥懷等3名被告的組織受禁群聚集罪獲控方撤銷,但其中1人因涉統籌角色,被要求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暫委裁判官鍾穎詩表示,由於宴會規模不少,人數亦多,賬單達5萬元,遂要以上被告自簽1,500元,守行為15個月。餘下4名被告包括童軍總會及涉案酒家等,均否認控罪,案件需排期至明年1月審。
本案7名被告為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鍾廷謙、梁婉冰、余煥懷及LING KAY KAU(甯基求)。
被告中,梁婉冰、余煥懷及甯基求獲撤銷控罪。他們原被控組織受禁羣組聚集罪,控罪指於2021年4月10日,在佐敦柯士甸道童軍中心的「粵品滙」,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控方指,由於梁已繳付限聚令罰款,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裁判官稱宴會規模大,涉及賓客眾多,賬單金額亦高,故下令梁須自簽1,500元,15個月內不得干犯任何與《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G章」相關控罪,及須維護社會安寧。
被票控違反《規例》「第599F章」的其餘4名被告,包括香港童軍總會、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陳建東、鍾廷謙,均否認控罪。童軍總會及酒家另被票控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酒家另被票控違反「第599G章」,明知而容許受禁群組聚集。甯基求則被票控違反「第599G章」,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月9日開審,預計審訊6天。
案情指,「香港童軍總會-總監俱樂部」的酒家「粵品滙」去年遭傳媒揭露舉行宴會,當晚更筵開34席,招請逾200名賓客,涉違反「第599G章」。
控方指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的牌照事務處從報章上得悉事件後,於同年4月12日聯同食環署人員到「粵品滙」巡查,檢取酒家的員工值勤記錄、會員名冊及收據等。署方人員又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該酒家於4月10日曾舉辦大型群組聚集宴會,賓客人數超出法例所規定的上限20人,某些時段亦有多於4人一桌。閉路電視片段所見,當晚梁婉冰曾到不同餐桌與來賓傾談。
活動有兩張分別50,094元及4,000元的賬單,賬單上印有梁婉冰的名字及其俱樂部會員號碼,梁支付了該50,094元的活動賬單。裁判官因此認為梁當日於宴會中擔當統籌和組織等角色。
案件編號:KCS30502-30511/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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