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說,許多跡象顯示,中共將對儲存大部份客戶數據的大型互聯網公司開徵稅款。

11月22日,日本經濟新聞報道,北京可能對大型互聯網公司等徵收所謂的「數據稅」,這已成為中共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共同富裕」的另一個方面。阿里巴巴、騰訊等大型科技企業通過服務收集了大量的用戶數據,這些企業通過挖掘數據和擴大業務獲得驚人的利潤,因而引發外界批評。

前重慶市長黃奇帆今年10月在上海舉行的年度外灘金融峰會上稱,擁有大量個人數據的平台,應該將交易產生的20%至30%的收入返還給這些數據的生產者。

黃奇帆還稱,平台從數據中取得的利益應回歸給整體社會,包括產生數據的個人,而不僅僅是特定利益的相關者。

黃奇帆曾擔任上海市經委綜合規劃室副主任、浦東開發辦公室副主任等職,2010年出任重慶市長。

報道表示,黃奇帆的言論被視為對這些主要互聯網服務公司的抨擊。他的言論很可能使中共政府討論向大型互聯網公司徵收數據稅的問題。

中共商務部今年10月發布《電子商務「十四五」發展規劃》,設定了將在線服務交易額從 2020年的37萬億元(人民幣,下同)提高到2025年的46萬億元的目標,並要求進一步監督網絡企業。

近期中共對科技巨頭的監管力度只增不減,阿里巴巴、百度、騰訊、京東、滴滴和美團等互聯網企業又被處以新的罰款。

11月20日,中共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公布的消息顯示,對43宗未申報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立案調查,並處以罰款。

從發布的清單來看,阿里巴巴、百度、蘇寧易購、騰訊、京東、滴滴、美團等互聯網企業均涉其中。其中騰訊系與阿里系的涉案最多,分別涉及13宗和12宗案件,由此計算,騰訊系與阿里系的罰款都超過500萬元。處罰案件涉及網絡技術、地圖和醫療技術資產等領域。

今年以來,中共當局已開出多批反壟斷罰單。3月,市監總局對包括騰訊、百度、美團、蘇寧以及阿里巴巴、京東、字節跳動、滴滴控制的關聯方在內的12家互聯網科技公司分別處以罰款50萬元。

4月,阿里巴巴因禁止平台內商家在其它競爭性平台開店的「二選一」行為,被罰182億元,被稱為天價罰單。隨後,騰訊、拼多多等企業也被罰款。阿里巴巴公司向下調整了今年的財報預期,並將「監管環境收緊與私隱」和「私隱數據保護法規擔憂」列為經營的不確定因素。

7月,市監總局又以「反壟斷」為名,對騰訊、阿里巴巴與其他企業共22個案件開罰,每一案件分別處以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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