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被指在去年8月至11月多次在公眾場合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今日(25日)在區域法院被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裁定罪成,案件押後至11月11日判刑。

辯方早前陳詞稱,被告當自己是「試金石」,有關言論是想求證國安法並非洪水猛獸,沒有意圖煽動分裂國家,只想告訴別人單純說話、叫口號並不違法。

不過法官不接納「試金石」的說法,質疑被告憑什麼覺得自己是「試金石」,並稱被告無仼何法律學識,卻多次詮釋《港區國安法》,「當自己係法律專家」。法官亦重申,煽動罪無需其他人實際被煽動,被告有沒有採用實際行動分裂國家並不重要。

馬俊文自去年11月被捕以來,已還押接近1年。

被告馬俊文31歲,無業,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案件編號:DCCC 12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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