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海市警察強行闖入靜安區法輪功學員馮蓉霞家中,強行搶走毛巾、牙刷等物品。警察稱,要驗DNA。
與此同時,包括上海市在內的大陸多地法輪功學員近期也被強行採血,或被採集DNA。
明慧網報道,據悉,中共要建立全國法輪功學員活體DNA數據庫。被非法收集的信息還包括:相片、筆跡、電話號碼、指紋、腳紋、聲音、身高等。有的法輪功學員還被照眼角膜。
滬警稱驗DNA入檔
5月20日,上海市靜安區法輪功學員馮蓉霞,被靜安區彭浦新村三泉派出所地區片警王俊(音)、張姓警察,暴力搶走家中的鑰匙。警察強行開門,闖入家中,搶走毛巾、牙刷,聲稱要驗DNA入檔案。
同一天,馮蓉霞的母親、8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丁華蘭,也被警察砸門闖入家中,要求交出毛巾、牙刷。丁華蘭拒絕。
上海市多人遭強行採血或DNA
與此同時,上海市多人被強行採血。
僅上海市普陀區甘泉派出所,2021年四至五月間,發生了十多次警察企圖強制採集法輪功學員血液事件。上海其它派出所亦發生多例。比如:
4月26日,上海宜川派出所一夥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吳煜琴家中。吳連鞋子都沒穿,就被光腳綁到派出所。在派出所,四五個身高力壯的警察強按著吳煜琴的手,暴力採血。吳煜琴的手、腳大塊烏青。
4月27日,上海市國保警察、普陀區甘泉派出所等一眾警察,叫鎖匠強行撬開法輪功學員吳曉傑的家門,強行採血。
4月28日,上海甘泉派出所出動兩輛警車、約十一二人綁架法輪功學員嚴壽貴、劉蘭英,將夫婦倆綁架到甘泉派出所,強行採血、採指紋。
4月29日,三個警察和居委的人員,闖入家住西藏南路一位九十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家中,強行刺破手指採血。
4月,上海市徐匯區龍華派出所,打電話騷擾濱江小區的法輪功學員,說要採指紋和採血,做DNA。
據悉,2020年,上海市被強制採血、非法收集個人資料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三十多位。
其中,2020年8月2日,石門二路派出所四個警察,叫鎖匠強行打開七十歲法輪功學員沈芳家的大門,按住老太太的身體,抓住她的手腕,強行採血,並聲稱這是「國家規定」的。
強制採血、採DNA現象遍及全國
湖北武漢。2021年5月21日,林望梅、彭四蓮、徐建英、周婆婆(名字不詳)等四位法輪功學員遭派出所綁架,強迫照相、錄指紋、採血樣等。
僅今年3月至4月,大陸至少35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抽血,有的被採DNA。
黑龍江。4月16日,依蘭縣達連河鎮法輪功學員李福利,被強行綁架至達連河鎮派出所。警察對李福利強制搜身、按指紋、滾手印、錄像、照相、強制採血檢測DNA、強迫簽字、按手印。之後,李福利被放回家。
山東勝利油田。4月24日,法輪功學員田玉平被綁架到濱北分局進行審問,對其採指紋,照相,抽血,採DNA等信息。
河北省昌黎縣。4月13日,法輪功學員趙長花遭抄家、綁架。在馬坨店派出所,趙長花被強制採聲紋、指紋、腳紋、採血、照眼角膜等。
重慶市。4月15日,法輪功學員王鍾葛(王中葛)被仙桃派出所非法抄家、綁架。派出所對王鍾葛筆錄,照相,採集指紋、DNA。
醫學副教授:中共採集DNA是為了監控 採血是為了建器官庫
美國維珍尼亞大學醫學院副教授李旭東5月23日接受大紀元採訪表示,中共警察搶牙刷、「從牙刷上採集的可能是人體的上皮細胞。採集上皮細胞,是為了(得到)DNA樣本。只要有人體組織,就可以收集DNA樣本。」
他進一步說,中共採集DNA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監測、監控特定的人群,(比如)監控法輪功學員或者維吾爾族人」。
「被抓的法輪功學員不報姓名、不報地址,如果有DNA庫的話,就會知道你這個人是誰。」
李旭東表示,中共針對法輪功學員強行採血「不是正常的體檢,在收集血液(樣本)」。
他說,「採血,是為了器官匹配。就是為了建器官庫。有人需要做器官移植的時候,就可以從器官庫裏調。」
美國國務院關注法輪功學員被強行採血和採DNA
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強制採血、採集DNA,受到美國政府的關注。
今年5月12日,美國國務院《2020年年度國際宗教自由報告》引用了大紀元關於中共警察強行對法輪功學員採血的報道。
美國國務院的這份最新報告說,「據與法輪功相關的新聞機構《大紀元》報道,當局於8月2日闖入一位法輪功學員家中,將其撲倒,強行對其採血,並告訴她『這是國家規定的』。一個警察吼道:『對你們(法輪功學員)就是不講法律,要統統滅掉!』」
該報告還比較詳細地收錄了2020年發佈的兩份調查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等良心犯器官的報告。
其中,包括來自獨立法庭的判決。這份判決指出,中共強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已存在數十年,並還在繼續。
國務院的報告說,「3月1日,總部位於澳洲的非政府組織『終結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ETAC)』成立的一個獨立法庭,又稱中國法庭,就中國的器官移植情況發佈一份全面判決。」
「這一完整的判決報告,還包括法輪功和維吾爾人士的證人證詞。這些人經歷了非自願的醫學體檢,包括X射線拍片,超聲波,驗血和驗DNA等檢查。」
「這一完整的判決報告,收集了那些表示目擊了該虐待行徑(編註:強摘器官)的醫學專業人士在內的證人證詞,以及該非政府組織所作出的這一判決——強摘良心犯器官,主要是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這是一個長達數十年,持續的,由(中共)國家支持的項目——(所用的)其它證據。」美國國務院的報告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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