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之下中共仍在抓捕和重判傳播「躲避瘟疫」福音的法輪功學員,甚至增加所謂的「煽顛罪」。近年來,中共對法輪功學員以及人權律師不斷冠以的「煽顛」罪名,被指是完成政治迫害的新口袋罪。
據明慧網報道,去年以來,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涇源縣人馬智武、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羅新平、銀川市法輪功學員單季寧等多人因傳播如何躲避瘟疫的資料被抓捕,其中馬智武被重判,其中一項罪名為所謂的「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0年12月25日,馬智武被固原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十四年,其中以「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冤判十三年,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冤判兩年,合併執行十四年。
所謂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指「以造謠、誹謗或者其他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犯罪表現」。
辯護律師說,檢方沒有提供馬智武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證據;而以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出現的劉伯溫關於瘟疫預言來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維權網2月13日在通報馬智武的案情時,稱馬智武是「自由信仰追求者,法輪功信仰者,中國在押良心犯」。
維權網報道稱,馬智武自1998年5月開始練習法輪功以來,為人謙和,工作敬業,是單位及親朋好友眼裏公認的好公民。
明慧網詳細報道了中共是如何殘酷對待這樣一個好公民、良心犯的。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馬智武屢在看守所、勞教所、監獄被非法關押,累陷冤獄十一年半,受盡各種酷刑。
1999年7月,馬智武等一行十九人到北京和平請願,先後被劫持到北京的朝陽看守所、銀川看守所非法關押。在銀川看守所被毆打、「扎背銬」、加戴重刑具(腳鐐)。
1999年11月,馬智武被非法勞教三年。在寧夏第一勞教所被十幾個犯人用棒子、凳子、皮管子打得全身是傷。他二次絕食抗議,遭灌食折磨。
2001年11月,馬智武被劫往靈武看守所,後被靈武法院枉判六年。
在寧夏吳忠關馬湖監獄,獄警每天安排十幾個犯人對馬智武輪換包夾,隨意毆打。犯人三人一組,連續十幾個晝夜不讓他合眼。有一天,馬智武一下睡著了,犯人們用打、搖、冷水潑等方法也叫不醒他,就把他抬起來摔到地上,反覆幾次把他「摔醒」。
犯人出工時,馬智武被拉到工地,用皮帶吊銬在板廠鋸房的大樑上,遭犯人用皮帶、棒子沒頭沒腦得打;犯人一邊用電警棍電他,一邊還給他念誣衊法輪功的稿子。
監獄專門做了一個木箱子掛在他的脖子上,箱子裏裝滿磚頭,再用袋子裝上沙子壓到他的頭上、脖子上。箱子上寫著馬智武的名字和污衊法輪功的話,就這樣迫害了他兩個月。
2003年4月,馬智武絕食抗議。獄警孫雄把六天飯水未進、站立不穩的馬智武用銬子吊在三中隊院子裏的籃球桿上面,吊了一下午。
2004年10月10日,獄警郭戩帶領一幫犯人,給馬智武的胳膊紮上背銬,幾個犯人抓住他的胳膊、將他仰面朝天地來回拖著走,拖了好幾公里;後來,又在粟米地裏來回拖;晚上拖回來,再把他的兩隻胳膊分開弔銬在兩張床上。
有一天,幾個犯人把馬智武按到「死人床」上抻,將手銬緊緊銬在他的手腕上,用腳鐐把他的腳吊起來,然後把腿、腰用繩子綁在床上,當時馬智武被「抻」得腳脖子裂開了口子,流了很多血。
2007年11月6日,馬智武八年冤獄期滿又被劫往「洗腦班」關押迫害了兩個月。
2010年年9月,馬智武再被綁架到鹽池縣花馬池派出所,遭「老虎凳」、「熬鷹」刑訊逼供,後被鹽池縣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2011年6月28日他被劫持到寧夏銀川監獄。
在監獄嚴管監區,馬智武一年多沒見陽光,遭遇拳打腳踢、「坐小凳子」、「熬鷹」、針頭紮、煙頭燙、拽踢擰生殖器、頭頂澆水、蒼蠅拍搗眼睛、眼睛裏抹清涼油、飯裏加鹽、開幾個大瓦數長明燈直射、三九天成夜打開門窗冷凍……等酷刑折磨。
馬智武左腎被打壞,尿血;肋骨被踢壞疼痛難忍,兩腿高度腫脹、青紫瘀血,無法站立;長達一年半坐十五厘米的小凳子,馬智武屁股已經坐得潰爛流血、流膿……
2013年2月,馬智武被摧殘至心律失常、血壓奇高,出現生命危險。監獄怕擔責任,才讓他早點睡覺。2014年3月12日,馬智武活著回家了。
2016年6月17日,寧夏青銅峽市教師、法輪功學員陳晨遭非法庭審,馬智武前去參加旁聽被國保綁架到石嘴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數日。
2020年6月初,馬智武回固原市老家找活幹,被國保綁架再陷冤獄……
提供避疫良方被構陷「煽顛」
明慧網披露,去年11月19日馬智武開庭前,主審法官告知辯護律師和家屬,將採用影片開庭方式,對「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公開開庭;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採用秘密開庭。
馬智武的代理律師對信仰問題、法輪功資料的合法性等問題一一做了辯護。
律師說,「對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永遠不得被任何政府以任何形式加以剝奪或禁止。對法輪功信仰者處罰的依據是違法的。思想不構成犯罪,刑罰只懲處行為,這是法的基本原則。」「馬智武是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主觀上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故意;客觀上沒有破壞法律事實的行為,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的證據。」
對於「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秘密審理,則是因為法輪功真相資料中出現了劉伯溫關於瘟疫的預言(註:《陝西太白山劉伯溫碑記》)和有關避疫良方的內容。
律師辯護說,公訴人拿幾百年前劉伯溫的預言來給馬智武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全世界都知道吹哨人李文亮等八人的故事及隱瞞疫情的事實,難道你不知道嗎?在全世界轟轟烈烈的抗疫高潮中,中醫、西醫、各種宗教群體、民間組織及個人都在挖掘、奉獻、傳播抗疫良方,馬智武出於慈悲想讓更多的人活下來,加入了這一行列,這也要給馬智武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不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嗎?這不是和全國的抗疫自救唱對台戲嗎?
據明慧網最新消息,近日,寧夏銀川市法輪功學員馬智武上訴案已報送寧夏高級法院。
外界質疑,「為抗疫提供良方秘藥為何被當局視為煽顛?」
除了馬智武,2020年8月18日,66歲的退休職工、銀川市法輪功學員羅新平發放有關躲避瘟疫秘訣的資料時被綁架、抄家,後被西夏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2020年8月22日,銀川市法輪功學員單季寧在街上發放如何躲避瘟疫的資料時,被金鳳區公安國保人員綁架,非法關押在銀川看守所,後被非法批捕。法庭影片展示了單季寧的所謂「犯罪證據」,僅有的一幅物證照片顯示的是《疫情特刊》封面。
煽顛罪是新的口袋罪
記者查詢發現,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非法判刑最常用的罪名是「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但以「煽動顛」罪判刑的案例在各地也皆有發生,去年以來明顯增多。
去年10月,中共絕密級司法文件被曝光。這份由中共最高法院辦公廳秘書一處於2000年11月30日印發的,由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佈的司法意見中,將法輪功學員群體、以及法輪功學員和平傳播法輪功真相的行為,列為「打擊重點」,並給出了判刑界限。
第一條即是,對於編寫、印製、傳播法輪功宣傳品的行為,定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用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規定,「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定罪處罰」。
對於組織、策劃法輪功學員集體學法、煉功的,為法輪功「正名」進行弘法、護法的,用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規定,「以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處罰」。
原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祝聖武向《大紀元》表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已經成為一個口袋罪,連民間自發的救災、救濟、互助都被指控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口袋罪名,意味著所謂的偵查取證、審判都是演戲,完成政治迫害的任務就是一切。
據介紹,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是從「反革命罪」演變而來的。1997年刑法修改,才刪除了「反革命罪」。中國只是二十年前才取消「反革命罪」的。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從一開始就是「反革命罪」的替代方案,是一個為鎮壓反共產黨恐怖政治的行為而設置的一個口袋罪名。
祝聖武指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實際上不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而是反對共產黨統治罪。
他說,「共產黨綁架、恐嚇、監禁那些他們認為有價值的不認同共產黨統治的人、有社會影響力的人、有強大經濟實力的人、大規模社會組織中的人等等。這就是法輪功學員為甚麼會被認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因為法輪大法是中國最有力量的精神運動。」
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律師被污「煽顛罪」
2020年10月26日,美國駐華大使館和領事館網站發佈了中文版《中國2019年人權報告》。這份年度報告中多次提到法輪功學員及為他們辯護的律師遭受中共迫害的情況。
報告中說,「十月,廣西秘密警察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拘押了覃永沛,他無法接觸自己的律師。覃永沛律師曾經參與了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多個維權案件,幫助過許多貧困和弱勢群體的人,並公佈了中共高官的不當行為」。
在中國大陸,不只修煉法輪功者遭受中共殘酷迫害,為法輪功學員仗義執言的律師們也遭到中共迫害。高智晟、王全璋、王永航、余文生等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均被中共扣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並受到酷刑迫害。
人權報告多次引用明慧網的消息。比如,「據明慧網報道,四月有38名法輪功學員分別被判處六個月至十年刑期,其中16人被罰款,總計金額達24.9萬元人民幣。原寧夏勞動人事廳教育中心副主任欒凝因郵寄法輪功內容的信件,被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十年刑期,罰款十萬元人民幣。欒凝二零一七年八月被抓捕之前,已被當局監控了幾個月。」
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訪問學者、原大陸維權律師陳建剛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中共頻繁地使用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甚至是顛覆國家政權罪來對法輪功學員和人權律師來進行迫害,這說明這個國家正在一步一步地走向「文革」那種狀態,就是閉關鎖國、高度的政治化,打壓、收緊一切的民間活動空間。
他說,「中國幾十年改革開放,律師制度也有幾十年了。維權律師、人權律師是從2015年『709』以來,中共的一個意圖和政策就是重點地打擊人權律師,所以有大量的律師被搞掉律師證,剝奪工作的權利;還有一些律師被關進監獄,遭受酷刑,被扣了各種各樣的罪名,其中顛覆國家政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就是其中之一。」
陳建剛認為,這也說明在中共沒有甚麼法制的,其實還是體現共產黨的意志,核心的意志就是習近平的意志,這是現狀。這個國家就在這樣一個黨、一個人的統治之下,對於這個國家來說是一種災難。
陳建剛律師曾多次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他說,「作為專門做刑事辯護的律師,我知道我們律師從事刑事辯護,以及法輪功學員發真相資料和這條法律都離得很遠,沒有任何一個律師和法輪功學員夠得著這個罪名、能夠觸犯這個罪名,其實辦理這種案件的國保、公檢法都是知道的,對這些人適用這種罪名本身就是一種迫害、鎮壓。」
「簡單來說,第一個問題是這些人的行為完全沒有涉嫌犯罪,按照共產黨的法律他們都不是犯罪。那麼這些人的行為會危害社會嗎?顯然都是沒有的。這個罪名的設置和適用,就一個目的就是政治迫害、政治鎮壓。」他說。
陳建剛指出,「共產黨認為這些人的存在對它們的獨裁統治是一種威脅,所以才會用這種罪名,用重刑重典來壓迫、鎮壓這些中國人。其實這些人應該是最好的一部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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