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殺人冤案坐牢27年後獲釋的江西人張玉環,9月2日向中共當局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2234餘萬元。對此,網民議論紛紛。
綜合陸媒報道,9月2日上午,張玉環向江西省高級法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索賠共計2234.3129萬元,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張玉環認為,這次提出的賠償金額是合理的,因為即使是三千萬也挽回不了損失,27年的青春年華全在監獄裏,讓全家人背負殺人犯的罪名,且都抬不起頭,這是無法挽回的損失。
2020年8月4日,現年53歲的江西南昌凰嶺鄉張家村人張玉環,在被羈押9778天(近27年)後,被判無罪釋放,他是被羈押時間最久的疑案當事人。在被關押期間,張玉環曾多次向中共最高檢察院等各級司法部門講述冤情、寄送申訴信,但都石沉大海。一直到2017年,有律師接手該案,2020年7月9日,該案再審,8月4日,江西高院以無罪釋放張玉環。
對於此次提出賠償金額,網民議論紛紛,此事還上了大陸微博熱搜。
網民說:「錢可以只要十分之一,但當事的辦案人員必須嚴查,處置。老百姓不是傻子。」「2200萬能換來27年的時間嗎?」「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27年,希望能追責到底⋯⋯」「估計賠不了那麼多,不過能不能把當初瀆職的那批人處理了,誰瀆職誰掏錢吧。」
「我是比較支持張玉環的!或許只有這樣!國家在司法上才能更加嚴格公開透明!很多人說證據不足不代表他沒殺人!這是個悖論!刑法明確規定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簡單地說就是你要找證據證明我有罪,而不是我找證據證明我無罪!沒有證據證明我無罪,我就是無罪!無罪的前提下被非法羈押27年!所以賠償邏輯合理。」
「他和妻子的青春,兩個兒子的童年、青年時期的傷害苦難太多了。」「建議當年的有關人員來買單。」「換個國籍可能能多要點,中國人沒戲。」「名譽問題最嚴重,27年,抬不起頭是真的。」「就想知道殺人兇手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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