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共前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海警局原局長孟宏偉被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成為階下囚。案情更多細節,由中紀委近日出版的《黨的十九大以來查處違紀違法黨員幹部案件警示錄》一書曝光外界。

書中曝光,孟宏偉長期分管公安邊防部隊,在擔任正部級的中共國家海警局局長以來,他先後抽調了十多名現役公安邊防、海警戰士到他家提供日常生活服務,充當孟家的「傭人」:有的負責打掃衛生、料理家務;有的當廚師,從早晨5點起床到孟家做早餐,忙到晚上11點洗完碗才離開;有的當司機,白天開著公車為孟家辦私事,晚上睡在空置房裏「看家」;還有的當保姆,幫助接送孩子上下學。

妻兒赴港遊玩時,還安排人員出境「保護」,「毫無節制地滿足」妻子高歌的「奢靡生活」,其妻「自視高人一等、驕橫跋扈」。孟宏偉還違規幫她謀取多個職務,在多個企業掛名領取高薪。

書中描述到,孟宏偉2004年擔任公安部副部長後,「官氣十足、盲目自負」「專橫霸道、家風不正」,更「毫無顧忌、公器私用」,把國家資源當成自家的「菜園子」、「車輪子」、「百寶袋」。

書中形容孟宏偉「揮霍公帑、大講排場」。在海警局某基地居住期間,一日三餐均安排現役軍官服務。在河北某地休假時,要求基層邊防部隊為其家設置夜間警衛哨,調配軍車、巡邏艇供其家人遊玩使用,甚至妻兒去香港遊玩時,還安排人員出境「保護」。

公開資料顯示,孟宏偉生於1953年11月,在國際刑警組織任職前一直在中共公安系統工作,2004年被提拔為中共公安部副部長。

書中稱,孟宏偉2016年擔任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後,私下安排妻兒到法國里昂居住,並向外事等相關部門施壓,謀求享受常駐及家屬隨任等生活待遇。孟還以駐外工作名義,安排多名幹部及軍人到里昂為跨國妻兒提供家庭服務,2018年2月,中央要求他限期安排家屬回國,他卻拖延不辦。

據多家媒體報道,在孟宏偉成為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後,同妻兒一起搬到里昂。這被指是一個不同尋常的舉動,因為孟宏偉一年在里昂的公務活動很少,本不需要常駐里昂。

中紀委近日出版的書中稱孟宏偉「反感、拒絕組織的監督」,擔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期間,經常以身體不適為由,不到崗坐班履職,而是安排秘書或司機將公文送到家裏批閱。

海外時政評論員石實表示,有關孟宏偉的「雙開」通報,當局指他「對抗組織」、拒不執行當局決定、「濫權妄為」等,這些都是嚴重的「政治問題」,與當局強調的「維護習核心」背道而馳,這是他被查的根本原因。

專欄作家夏小強表示,「從國際刑警組織主席孟宏偉落馬事件中,我們至少可以明白兩件事情:第一,在中共體制下,從黨的總書記、各級高官、企業家到普通民眾,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第二,所有參與過迫害中國民眾的中共官員,都正在以各種方式遭到報應,沒有一個人可以逃脫。」

旅居法國的評論人士王龍蒙認為,中共政法系統當年對法輪功、維權人士的迫害,孟宏偉都有參與。從1999年以來,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實施了21年的瘋狂迫害。作為中共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早就被海外明慧網列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涉案責任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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