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七一「佔領立法會」事件中,多人早前遭律政司加控暴動罪,其中包括一名學生媒體《城大編委》副總編輯,以及一名網絡媒體《熱血時報》記者,進行採訪工作亦遭檢控。無國界記者組織發新聞稿,促請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立即對二人撤銷這項荒謬的控罪,並且表示記者履行專業職責記錄事件,不應遭受起訴。

事件過後,眾人本被控最高刑期為監禁3個月的「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不過近日律政司卻突然加控最高刑期為監禁10年的「暴動」罪,而案件因安排在區域法院審理,最高刑期則為監禁7年,但不設陪審團。

無國界記者組織東亞辦事處行政總裁艾瑋昂(Cedric Alviani)表示,「兩名記者僅在履行專業職責,記錄示威者佔領立法會大樓一事,故絕不應遭受起訴,遑論控以一條可判10年監禁的暴動罪。」他更指出,律政司司長須「立即撤銷這項荒唐的暴動罪。」

新聞稿引述香港記者協會(記協)指,隨著警暴問題持續發生,香港新聞自由去年(2019 年)跌至有紀錄新低點。無國界記者組織去年7月曾就記者遭受警察暴力對待問題,向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發信,卻只獲官腔式答覆。

無國界記者組織每年都會發表新聞自由指數,香港特別行政區由 2002 年排名第 18 位,急跌至去年第 80 位;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在總數 180 個國家中,排名第 177 位。

隨著港版《國安法》草案今早(6月30日)在人大常委會以162票全票通過,新聞界對新聞自由遭受進一步侵害只會更趨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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