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自由一向被視為香港繁榮的基石。然而,97主權移交後,香港的新聞自由逐年倒退。在北京「紅線」的壓力和政治滲透下,多家港媒漸失客觀和公正原則,自我審查日益嚴重,採訪權、表達權、發表和播出權日益萎縮。這種狀況在近期「反送中」的新聞報道中有明顯表現。有觀點認為,「煮蛙」的溫水已變為熱水。
7月14日,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等七個團體發起了沉默遊行,呼籲停止警暴,要求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履行競選承諾,維護香港的新聞自由。這七個傳媒工會在遊行前一日發出聲明說,《逃犯條例》修訂爭議觸發尖銳社會矛盾,在示威活動現場,採訪記者多次被警方無理驅趕、推撞、辱罵,甚至被警棍、布袋彈擊中。聲明還指出,最近行政長官多次出席活動都沒有通知傳媒,令人懷疑這是為了迴避記者。
今年4月3日,香港記者協會聯同十四個傳媒工會、組織和個人發聲明,反對修訂《逃犯條例》。聲明指出,香港、大陸以至外地記者,在大陸採訪受阻時常受阻,更有人曾被定罪入獄。修例將打開「缺口」,令在港記者可能因各式罪名被移送大陸;條例一旦落實,恐怕會造成自我審查,香港言論、出版和新聞自由空間將嚴重倒退。
香港新聞自由指數倒退
2019年4月16日,香港記者協會公佈了最新的(2018年)「新聞自由指數」,這份調查於今年一月和二月進行,分別針對公眾和新聞從業員兩個群體,彼時港府還未提出修例。
報告顯示,公眾評分創下歷年新低,跌幅也是歷年最高。81%受訪新聞工作者認為,香港新聞自由的整體情況比一年前倒退,25%認為是大幅倒退。
超過93%的受訪新聞工作者列出了具體的有損新聞自由的事件,其中大多與北京當局有關,包括:港府拒絕為馬凱工作簽證續期,香港民族黨被定為非法組織,多家傳媒被指在大陸官員指示下刪剪或修飾關於中央官員言論之報道,「大館」一度拒絕為中國流亡作者馬健提供演講場地,以及北京和四川公職人員襲擊香港記者。
2019年4月18日,「無國界記者」公佈2019年度全球新聞自由指數,香港排名較去年下跌3位,排73位,屬「問題顯著」級別。「無國界記者」表示反對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擔憂香港法治被侵蝕。
報告指出,香港有一半以上的媒體老闆都是人大成員或中共政治團體成員,中聯辦控制《大公報》及《文匯報》,並以《金融時報》編輯馬凱被驅逐出境為例,說明北京對香港的惡性影響令當地新聞自由度收窄。
英國記者被拒絕續發工作簽證
2018年10月5日,英國《金融時報》亞洲版編輯、香港外國記者會第一副主席馬凱(Victor Mallet)遭港府拒絕續發工作簽證。10月7日,馬凱再次入境香港,但只獲批7日簽證(一般英國旅客可在香港逗留6個月)。外界普遍認為,這是港府對馬凱邀請港獨人士演講的報復行為,旨在製造寒蟬效應。
在香港,聲援馬凱的人士上街示威,譴責政府打壓新聞和言論自由。多個記者組織前往政府總部遞交了萬人聯署請願信。歐盟、英國外交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香港美國商會等組織均發表聲明,對香港新聞言論自由因此可能受到的影響表示憂慮。
《金融時報》發表社論表示,此史無前例的情況「向香港每個人傳遞出令人不寒而慄的訊息」,就是北京進一步收緊港人被《基本法》賦予的基本權利。
2018年11月8日,馬凱以旅客身份訪問香港,但被入境處人員扣留查問數小時後,不獲准入境。中共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就此事回應稱「這是很正常的事。」
香港知名時事評論員林和立對「德國之聲」表示,外國記者協會在香港有數十年歷史,邀請不同政治立場的人物前去演講,是該協會的傳統,是新聞自由的象徵。而馬凱事件是對香港言論自由環境的進一步粗暴干預。
中共喉舌《環時》對此事件評論稱,「少一個馬凱,香港的言論自由不會受損。」「何為道義,何為政治正確,不能由西方說了算。……所以還是請馬凱乖乖地離開香港吧」。
電台名嘴被無理解聘
李慧玲是香港知名傳媒人,《明報》前新聞總監。她於2004年加入商業電台第一台,自當年10月起主持黃昏時段的「烽煙節目」《左右大局》,漸漸成為新一代名嘴。李慧玲經常批評香港和中國大陸時局以及官員作風,並聲援被中共當局打壓的異見人士。
2006年2月,李慧玲在節目裏發起了「聲音黃絲帶」行動,呼籲香港公眾關注被中共囚禁的記者程翔。這一聲援行動一直持續至2008年程翔獲釋,是電台歷史上最長久的節目環節。當時商業電台的高層稱讚她說:你為香港做了一件好事,為商業電台做了一件好事。
2013年底,在電台換照之際,李惠玲突然從主持早晨節目被換到黃昏時段。當時所有合作的組員中,只有她一個人被調換。
2014年2月12日中午,李惠玲在外用餐時,接到電台通知:你被解僱了,不用回來收拾東西,公司會將你的物品送至家中。
2月13日下午,李慧玲召開記者會,她說:「我是百分之百覺得,這宗事件是梁振英政府對新聞自由、對言論自由的打壓,而商台、一個持牌的廣播機構——在續牌的魔咒之下跪下來了。」她還表示,從香港新聞界最近發生的事來看,她被解僱並非單一事件,「如果今天我們仍沉默,明天就會全體被沉默」。
李惠玲曾談到,香港傳媒的很多老闆都與中聯辦有交情,雙方密切溝通,北京當局的影響潛移默化。中聯辦的官員每天打電話給有些報社的高層人員,有時只說一句話:「你懂我的意思了」。
資深媒體人被電台撤換
2011年11月,香港電台表示,2012年1月起,不與兩名時事節目主持人吳志森和周融續約。吳志森在港台主持節目超過十年,傾向泛民立場,經常在報章撰文批評政府,因而多次受到親中共傳媒的點名抨擊。他主持的電視節目「頭條新聞」也受到部份建制派人士的猛烈批評。
吳志森不被續約事件令各界議論紛紛。港台高層以節目改革為由來解釋,但是,浸會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杜耀明認為這其實是「借刀殺人」。有議員質疑,港台突然撤換敢言主持是新聞自由倒退,事態嚴重且不尋常。
吳志森於報章專欄回應事件說,香港電台高層說撤換主持是應聽眾的要求,因為主持個人風格太強,說話也太多。吳並不認同電台的說法,他還表示,過去一年內,香港親中共報紙對其指名攻擊的文章多達70篇,其中多次提及要港台中止他做節目主持。
第四權與新聞自由
新聞自由是公民的權利,包括應受政府和法律保障的言論、結社以及新聞出版界採訪、報道、出版、發行等自由權利。
1974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斯圖爾特提出了「第四權」理論,強調新聞媒體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扮演的作用是政府之外的第四權力組織,用以監督政府、防止政府濫權。
因此,新聞自由指數反映了一個國家的民主和法治程度;新聞自由的倒退往往起因於強權壓制民意、限制資訊流通,且通常衍生人權迫害。維護新聞自由是保障人權的一個重要部份。
幾十年來,來自香港的真實資訊以及港人的自由精神持續向大陸輻射自由的光波,對於信息封鎖下的中國民眾起到了重要的啟發和激勵作用。中共對這種正向能量心生畏懼,所以不遺餘力企圖扼殺。香港市民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是為了守護香港的法治、民主、自由等核心價值,避免自由權利的全面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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