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翻開香港新聞,景象真可謂一片「長和」。先是港媒引述消息稱,巴拿馬港口交易要暫緩,長和下星期不會與貝萊德為首的財團簽約。與此同時,路透社引消息指長和已着手研究,計劃分拆環球電訊資產於倫敦上市。另一邊,大陸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簡稱「市監總局」)反壟斷二司正式介入,宣布「依法審查」長和的港口交易,這是交易公布後首個中国監管部門出手。
談到不簽約的原因,消息人士語帶玄機:「原因大家明啦!」唉,當台灣某些「學者」還有餘裕為大陸人鼓吹戰爭的「言論自由」辯護時,香港的言論自由已零落到不堪入目的地步:學生在大陸離奇死亡,公眾只能說「各安天命」;正常商業交易被叫停,公司只能說「原因大家明」。對我而言,這原因雖不至於全不明白,但也不是十分明白。
就在前天,Bloomberg還引述消息稱,長和正全力推動港口交易,力爭4月2日前達成最終協議,絲毫不受中共批評影響。誰料到兩天後,劇情竟急轉直下!以李嘉誠的老謀深算,應該早料到這交易會觸動某些人的神經,何況近期的「大字報」式攻擊,十年前「別讓李嘉誠跑了」的風波已預演過一次,怎可能突然動搖這位見慣風浪的商界巨擘?
唯一合理的解釋,是發生了一些李嘉誠始料不及的事。
按照今晚我看到的新聞,具體原因也許跟「市監總局」的調查行動有關。市監總局為国務院直屬正部級機構,負責反壟斷執法,曾對阿里巴巴、美團等巨企開罰,前者被罰182.28億元,後者罰34.42億元,足以證明它無堅不摧的強大「執法能力」。這次「依法審查」長和交易,你信不信它有本事查出一大串問題呢?
當然,真正原因或許根本不在什麼「市監總局」。光是「以結果為目標」的特區政府,就滿手都是cards,包括「国安法」、「第23條立法」等各種神兵利器,只要找個心口掛個勇字的傻強出手,只有你想不到的,沒有他做不到的。更別提世上可能還有第二個張子強——這一位恐怕比第一個更加猖狂。
有些天真兼糊塗的人可能還在問,長和賣的港口不在中共主權管轄範圍之內,而「基本法」第115條更白紙黑字承諾,「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自由貿易政策,保障貨物、無形財產和資本的流動自由」,中国政府有何法理依據喊停這次買賣呢?
很簡單,今時今日甚至不必勞煩人大釋法,隨便一個大公報寫手已有足夠「權威」解釋:第115條是有「例外」的,譬如說,違反国家利益的交易就不配享有第115條恩賜你的自由。懂了嗎?長和最終是否做得成大deal,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經此一事,全世界都會更認識基本法的真諦,而習近平亦已為外資指明了方向。
本文獲作者授權轉載自「馮睎乾十三維度」Patreon
(編者按:本文僅代表專欄作者個人意見,不反映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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