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中國大陸至少有4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77人非法庭審、44人非法批捕、124人構陷到檢察院和法院,13名65歲以上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冤判。
明慧網報道,此外,11月份,還有6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含冤離世,他們生前均遭枉判;中共法庭警察敲詐勒索法輪功學員52,000元,其中,法庭非法罰款22,000元,警察搶劫30,000元。
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27場。律師認為:法輪功學員沒有破壞任何一部中國法律的實施,信仰無罪,應該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此外,在法庭上公檢法人員拼湊假證據、假證人,強行指定所謂的援助律師為當事人做有罪辯護,打壓正義律師,恐嚇被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製造冤假錯案。
截至2019年12月5日,慧網統計的數據表明,2019年1月至11月期間,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有683人,非法庭審723場,89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
非法判刑
11月份,4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分佈在17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1個城市。
大慶3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重判
大慶市高新區法輪功學員吳豔華、關興濤、都業成被綁架、非法關押1年多;2019年8月12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悉,關興濤被非法判刑8年,吳豔華7年6個月,都業成7年,三人現均已上訴至大慶市中級法院。
三人於2018年11月9日被大慶市高新開發區公安分局綁架;2018年12月14日,被讓胡路區檢察院非法批捕;2019年8月12日,被大慶市讓胡路區法院非法庭審。
在法庭辯護中,吳豔華的律師為其做無罪辯護,逐一說明公訴人的所謂「材料」沒有查出任何東西以證明她犯罪,而且審問記錄和物品清單均非電子版,卷宗都不是封閉的,這都屬違法行為。
針對公訴人對吳豔華的所謂指控「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律師說出了相關的法律條款,足以證明一個普通百姓根本破壞不了國家法律的實施,只有掌握公權力的人才有可能破壞法律的實施。
關興濤的律師說:辯護人經認真查閱案件及會見被告人,辯護人認為關興濤無罪,應立即釋放。關興濤修煉法輪功,不符合「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構成要件:主觀方面,他沒有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主觀意願;客觀方面,他沒有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不符合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客觀要件。如果認定被告人構成「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那麼就必須要有證據證明,被告人究竟具體破壞了甚麼法律實施,破壞了其中的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的實施。
律師指出:法輪功修煉者遍佈世界許多國家,截至目前,除了中國、北韓之外,沒有任何其它國家認為法輪功是×教,難道法輪功修煉者不破壞其它國家當地的法律實施,唯獨破壞中國法律實施?
都業成沒有請律師,但為自己做無罪辯護,說自己修煉法輪功是為了做個好人,沒有犯罪,自己平時開店,為了維持生活,有甚麼能力去破壞法律實施?
三位法輪功學員當庭自辯時,審判長張新樂習慣性地打斷他們的陳述。當天的庭審沒有宣判。
近日獲悉,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7年至8年不等的重刑,他們均已上訴至大慶市中級法院。
吳元醜老人被非法判刑3年
82歲的法輪功學員吳元醜在2017年、2018年期間,只因給人們講法輪功真相,多次被當地警察抄家,被監視居住。警察還非法搶走他的法輪功書籍。
2019年11月19日,武漢市武昌區法院非法庭審吳元醜,隨後非法判其3年徒刑,並罰款3,000元。
非法庭審
11月份,中共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77場,非法庭審分佈於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28個城市。
「證據」漏洞百出 公訴人:「不行就退卷吧」
黑龍江密山市法院於2019年11月5日非法庭審三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孫金奎、王亞利、王淑桂。兩位律師為孫金奎、王亞利在法庭上做了無罪辯護,王亞利也為自己修煉法輪功做了無罪辯護。
公訴人當庭舉證時稱在王亞利的家裏查出230本小冊子,在佛龕下面的櫃子裏有19捆書。王亞利反駁這些「證據」與實際不符。
律師辯護說:「在小小的櫃子裏面根本不可能裝下19捆書」。在律師要求下法庭當庭播放了蒐查時的錄像。錄像顯示,沒有舉證中所說的19捆書和230本小冊子,而且在綁架過程中只有2人,但在舉證時卻出現了7個證人。對7個證人的真實性律師提出了質疑,並當庭要求所有證人到庭。
公訴人對律師指出的諸多虛假之處,無言以對,無奈地對審判長說:「這也無法繼續舉證了,不行就退卷吧。」最後庭審草草收場。
三位法輪功學員至今已被非法關押一年。
明慧網評論:事實上,法輪功學員製作、散發真相材料是行使憲法賦予的言論和信仰的權利,無論有多少小冊子,都是合法的。
湖北李月虎被非法庭審
11月22日上午10點,湖北省公安縣法院對法輪功學員李月虎進行非法庭審,歷時2小時。兩位律師為他做了無罪辯護,證明公訴人的「證據」不真實、無效。李月虎也明確表示自己無罪。家人感到震撼並表示,李月虎一天不回家,定會去要人。
在整個庭辯過程中,全場靜靜地聽律師和李月虎的發言,其發言沒被打斷。最後李月虎說:「我無罪,請法官無罪釋放我。」
庭辯至中午12點鐘休庭,擇日宣判。休庭後律師立即與法官溝通,向法官表達了無罪釋放當事人的意見。法官表示會考慮律師的意見。
李月虎,今年50歲,住公安縣車贏社區,靠種菜為生。其妻38歲時死於肺癌,他獨自撫養當年年僅13歲的女兒,直到其完成學業並參加工作。
近10多年來,李月虎一直與母親住在一套簡陋的平房裏。他們家門前一條泥土路,經電單車碾軋得坑窪不平,非常難走。李月虎堅持義務修路3年,感動了鄰里鄉親,大夥商量各自把自家門前鋪上水泥,徹底解決了行路難的問題。
2019年7月11日,李月虎因攜帶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公安縣章田寺鄉派出所非法拘留,後一直被非法關押在公安縣看守所,至今已4個多月。
迫害致死案
11月份,有6名法輪功學員在迫害中含冤離世。
河北省秦皇島魏起山、於淑榮夫婦於2019年7月份被昌黎縣法院非法判刑7年和4年。11月23日,魏起山在秦皇島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黑龍江省黑河市孫吳縣43歲的法輪功學員楊立華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飽經酷刑被迫害致死。11月5日左右,其家人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說她在醫院不行了,家人趕去後看到她已沒有了氣息。她身上青一塊、紫一塊的,家人要做驗屍,卻因受警察的欺騙而簽字火化遺體。
哈爾濱市阿城區新華鎮法輪功學員王德臣被非法關押3年半後,被呼蘭監獄迫害致死,終年62歲。在整個過程中,呼蘭監獄阻止家人靠近王德臣的遺體,逼迫家人同意匆匆火化,留下諸多疑點。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佔捷遭冤判9年,被非法關押在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經歷了慘無人道的迫害。回家後,警察多次上她家騷擾,企圖再次綁架她。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被迫流離失所,承受巨大的壓力,於11月21日下午4點左右離世。
大連莊河市84歲的法輪功學員鄭德財,被中共公檢法合謀判刑1年半,劫持到監獄迫害。2019年8月出獄時,他已經不能走路,於11月21日含冤離世。
湖北省荊州市監利縣法輪功學員李大堯,於近日被湖北省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致死,享年6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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