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務部消息,從3月起,對到韓從事貿易商業活動的外國人,放寬對貿易類簽證(D-9-1)延長許可標準。

據法務部3月13日消息,為了激活外國人在韓從事的貿易活動,促進南韓商品的對外出口,從3月起對外國人實施新的貿易簽證新規。該制度就2016年3月起實施貿易簽證分數制(D-9-1)以來,外國貿易企業所經歷的困難和實施該貿易簽證制度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做了調整和完善。

通過新規,在將貿易業績證明方式多樣化的同時,還引進了「貿易簽證延期推薦」制度,並新設了「貿易強化培訓課程」等內容。

證明貿易業績方式多樣化

此前,外國人最初獲得貿易簽證(滯留期限1年)後,申請滯留延期簽證時所提交的貿易業績證明,必須是由南韓貿易協會簽發的「進出口交易證明」。但今後, 對外換銀行簽發的「進出口交易證明」和「互聯網交易細目」也可作為貿易業績憑證材料提交。

引進「簽證延期推薦制」

之前,外國貿易商在南韓滯留延期時,如果貿易交易業績不足,根據政府規定限制其延長滯留期限,這就導致了某些外國貿易商放棄了該事業。

為彌補其不足,法務部此次引進了「貿易簽證期限延期推薦制」。今後,即使貿易業績未達標,也可經大韓貿易投資振興公社(KOTRA)、南韓貿易協會、首爾產業振興院等法務部指定的貿易專業交易機構的推薦,對完成該貿易機構培訓課程的外國貿易商,通過審查後可獲得簽證延長許可。但是,這種情況滯留期限延期最多為四次(2年內)。

南韓政府對外規定的標準貿易業績,出口貿易額需為5萬美金以上或者進出口貿易額為7萬美金以上等。

新設貿易強化培訓課程

以往針對希望走貿易創業的外國人,只做初期的貿易專門培訓,並沒有強化培訓課程。因而,他們在創業過程中經歷很多困難,由此很多人提出最好能進行「再教育」或者「補充培訓」。

為此,法務部此次出台為新創業者開設「貿易強化培訓課程」。接受該培訓者如果能完成30個小時以上課時,在延長滯留期時,將被賦予額外的積分,以此確保貿易簽證制度的靈活性。

法務部期待通過這次的改善貿易簽證政策,能擴大南韓產品的出口,促進國內經濟,同時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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