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綠卡的美國永久居民申請歸化入籍,必須連續在美國居住滿五年;和平時期榮譽參軍、退伍的軍人,則可在參軍一年後申請入籍;但若在「戰時」(Periods of military hostilities)榮譽參軍、退伍者,可隨時申請入籍。但從今年10月份美國國防部(Depart of Defense)發佈新政策後,參軍不再是入籍美國的捷徑。
國防部提高參軍入籍要求
2001年911恐怖襲擊之後,時任美國總統的布殊(George W. Bush)發佈第13269號行政令,宣佈美國進入「戰時」狀態,所有參軍者均可立即入籍成為美國公民。因此,移民官和軍隊裏的文書人員有種流行的說法:參軍可「快速歸化入籍」(Expedited Naturalization)。
不過這種說法將不再適用,因為今年10月13日美國國防部發佈新政策,無論是持綠卡參軍或藉「緊急人才徵兵計劃」(Millitary Accessions Vital to the National Interest,MAVNI)參軍,申請者都必須通過背景安全調查、基本軍事訓練,還需完成連續180天的現役(Active duty)或一年被選定的後備役(Selected reserve duty)才可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舊制:遭軍隊開除美國籍也不取消
過去,參軍者宣誓成為美國公民後就不會被剝奪國籍,除非能證明入籍時有欺詐行為。美國海軍航空兵蕭可2016年6月在佛羅里達的彭薩科拉海軍航空基地(Naval Air Station Pensacola)接受訓練時,有一位華裔女性,參加訓練後多次考試不及格,最後教官只好將她轉到其它的訓練基地,從事不同工作。
但這位女同學在新訓練營還是學習狀況不佳,最後比其他人多花了兩倍的時間才畢業。服兵役期間,這名女性提請自己需照顧稚齡的孩子,無法長期工作,儘管長官讓她將孩子放到軍方的幼兒園照顧,但此女仍經常請假、缺席。
軍方提供參軍者快速入籍機會,同時對其進行培訓,但受訓者若無法創造效益,也無法具體履行義務,最後只好解除合約,但美國籍不會被撤除。蕭可表示,她提出的要求並沒有違反軍紀,且都合情合理,所以不是開除;但就算遭到軍隊開除,也不會被除籍。
蕭可還遇到過另一位女兵。該女兵在參軍後即宣誓入籍,但在新兵訓練營的海軍體能測試(Navy Physical Fitness Assessment, PFA)連續兩次無法通過,最後被開除。這兩位女性儘管未完成美國參軍的任務,但都透過了參軍快速入籍美國。
特朗普新政:參軍入籍更嚴格
蕭可認為國防部的新政策,無疑是提高了「入籍」門檻,這可能與特朗普總統嚴防恐怖主義滲透相關,避免缺乏安全等級背景調查者進入國家政府機構。同時,此新政策也能有效防止透過參軍快速入籍美國後又不履行義務者。
特朗普新政還加強了對既有移民法的執行力度。《美國聯邦法典》第8章,第1439條和1440條都規定「榮譽參軍、榮譽退伍」(Served honorably; Separated under honorable conditions)才有資格快速入籍成為美國公民。新政下,國防部更加嚴格執行這兩條法律中的「榮譽」(Honorably)涵義。
蕭可表示,他遇到了兩位女兵,無論是因客觀原因導致請假而遭軍方解約,或因體能測試無法通過而被開除,她們都不屬於「榮譽退伍」,如果在新制度下,這兩位女兵,很有可能就無法快速入籍,成為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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