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獨立書店「一拳書館」去年因舉辦西班牙文興趣班,店長龐一鳴及營運公司被指違反《教育條例》,遭票控「管理未經註冊學校」及准許「非檢定教員」授課等共5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日(10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林希維裁定全部罪名成立,判處罰款共3.2萬元。

本案爭議點在於涉案書店是否屬於《教育條例》所定義的「學校」,以及被告是否擁有「真誠合理信念」相信該處所毋須註冊。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早前結案時,曾引用《牛津英語詞典》強調「課程(course)」旨在考核及取得學術資歷,而涉案班別不設考試與功課,純屬為了樂趣,參加者亦不會獲發證書,故不應視為教育課程。

不過,裁判官林希維拒絕接納辯方對「課程」的狹窄定義。林官指出,根據字典,課程定義非常簡單,即「一系列關於一個主題嘅課程」,考核或資歷僅屬課程特點之一,而非必要條件。官續指,案發時學員望向屏幕,而MONTANE Antonio Baro正在講解,明顯正接受教學,而且龐一鳴亦確認課堂教授基礎文法、詞彙等,與其Facebook廣告內容吻合,認為涉案班別明顯提供教育活動,而非單純教授技能。

針對龐一鳴供稱,他因留意到時任署理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於2017年曾表示辦興趣班毋須註冊,故相信政府權威而未有尋求法律意見。林官反駁指,相關新聞公報表明,前提是興趣班「沒有提供教育活動」才毋須註冊。由於龐清楚活動涉及教授文法及温習生字,故法庭認為他並非真誠合理地相信毋須註冊,裁定5罪全成。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舉辦語文班旨在推廣文化而非牟利,過去一年「一拳」錄得虧損,龐每月需補貼兩萬元積蓄營運。林官考慮到涉案語文班規模微小,而且法例原意關乎消防及師資問題,而本案並無相關投訴,最終判處罰款3.2萬元。今日到場旁聽者包括獵人書店店長黃文萱等約30人。

案件編號:KCS31493/2025-KCS3149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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